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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独角戏 第42章 第四十一章

作者:自矜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07 13:02:34 来源:文学城

到南陵的第一晚,已经是丁梳绿的丁珍妮,又做了一个梦。

梦到了高考前,她跟着丁穗红去学校办理退学。

虚弱的身体在住院一周后勉强恢复了机能,后脑勺破了一个六公分的口子,为了方便缝针,那块头发被剃掉。丁穗红给她买了顶帽子,圆滚滚的,帽檐很大,戴上去可以遮住眼。

那天是个晴天,他们到的时候,刚好是上午第二节大课间,丁穗红去教务处办理手续,几个一年级的学生被停课处理,他们的家长据说有权有势,那一刻也在丁穗红面前低头,求她网开一面,莫在追究,原谅几个还不成熟的孩子。

丁穗红态度强硬,他们见没用,又去打珍妮的注意。

珍妮只是静静站着,自觉屏蔽了外面的声音,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听。

课间操的队伍在此时解散,有几个同学看到了带着宽大帽檐的她,远远喊了声:“丁珍妮!”

她下意识转头,看到了冲她扬起手的安瑶。

忘了她是什么表情,好像是惊喜,又或者是意外,总之也没有几秒,安瑶就哒哒哒地小跑了过来,抓的她的手问东问西。

安瑶念叨了好多内容,似乎要把她住院那几日发生的所有事都告诉她。

珍妮安静地听着,时不时点头回应。最后安瑶忍不住催促,“你呢你呢,你总是听我说,就没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吗?我们好久没见面啦。”

她静默了一会,然后开口:“我要走啦。”

安瑶不说话了。

她很轻很轻地笑了声,然后抱住安瑶,“谢谢你啊,我要走了。转学,离开南陵。”

没过多久,丁穗红办好了手续,很疲惫地从教务处出来,喊她,“珍珍,我们该走啦。”

她笑着给安瑶整了整扣错行的扣子,“我要走了,宿舍就不回去啦,以后……以后有缘再见吧。”

她对安瑶说了再见,好像这样从相遇到告别就都是完整的了。

上课铃声响起,丁穗红催促了一声,她又抱了抱安瑶,“快去上课吧,我真的要走了。”

高三注定是经历别离的一年。

那段时间,学校的高三生已经离开很多了,比如张天升,听说如愿成了体育特长生。比如几个成绩不太好,但是可以趁机走单招读专科的同学。

校园随处可见告别的气氛,盛夏蝉鸣和悲壮的上课铃声,把一切都拉得老长老长。

离开的时候丁穗红牵着她的手,安慰地说了很多话。

她沉默不言,却在心底埋下了一个看不见的沙漏。

终于——

身后追上了一串凌乱的脚步声。

丁穗红先回得头,然后拉了拉她的手。

视野尽头,是汗津津奔来的夏暮。

他穿着绿色的T恤,手臂上缠着一圈圈绷带,很急切地看着她,“丁珍妮。”

她的目光落在了他的小臂上,透过了那缠绕的绷带,看到了镌刻在他肌肤上的丑陋伤痕。

是那一片片破碎的玻璃窗。

是被他打破的阻隔。

“丁珍妮。”

他喊着她的名字,身形却越发模糊。

他竟比她还想要离开。

她努力去拉住他,他的手臂却又像那日一样,流了好多好多血。

她突然就不敢再触碰他,只能一遍一遍地重复,“我们都要好好的,要去很好的大学,要以后再见。这是约定,答应我好不好。”

她变得极其执拗,像是不管不顾,只要他一个答案。

“答应我好不好,虽然现在分开了,但以后还会遇见。”

……

梦醒时还是没能听到答案。

她仰躺在南陵招待所的小床上,努力放平呼吸,脸颊湿湿的,她摸了一把,才发现自己竟流了泪。

门被敲了敲,她踩着拖鞋去开。

门外站着手拿外送餐食的顾佳书,他住在她对面的房间。

珍妮往后退了两步,示意他进来,顾佳书却没有动。

她狐疑地看着他。

顾佳书推了推眼镜,神情不变,“我吃过了,这是你自己的。”

“谢谢。”

“梳绿,”顾佳书突然喊住她。

他们一个站在门内,一个站在走廊上,隔着一条清晰的界线。

“抱歉梳绿,我承认这样对你可能是伤害,但我还是要你和我一起回南陵看看。”

“为什么这样说?”她不解。

顾佳书没回答,而是自顾自地说着很奇怪的话,让她看不懂,琢磨不透。

“堂妹的婚礼是在三日后。这几天我要去看望我的祖父祖母,要去修缮老宅,要和很多幼时的同伴见面,要认一认故土。三天时间可能不够,但已经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他顿了顿,很认真地看着她。

两天的车程,她在梦中的呓语,无疑左右了他的计划。

最终,他还是把整理好的思维导图给了她。

“这几天完全属于你。三天,三天后,我们一起去参加堂妹的婚礼。”

顾佳书离开了。

晚上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坏掉了,明明是盛夏,温度调到了最适宜的二十六度,却觉得好似跌入了冰窖,最后关掉了空调,把自己埋在了被子里。

那平板上的文字,堪比最惊悚的恐怖故事,让她的每个毛孔都扩张着。

那如梦似幻的几年,一张图就能匆匆带过。

曾经期盼的,后来刻意躲避的,都血淋淋地摆在了面前。

那恍恍惚惚的十七到二十七,像命运裂痕中的自我挣扎。

一抬眼,她看见那个孤独站里在原地的短发少女丁珍妮。

心口闷痛,身体的血液在快速流转,她用力呼吸几口,像是一条搁浅在海岸的鱼。

直到快要被痛意麻痹,才突然想起拿床头的药瓶。

动作太大,收纳包被“哗啦”一声掀翻在地。

白色药瓶下压着她的各种证件。

成熟的女人,标准的笑容,恍惚的记忆,陌生的名字,复杂的情绪。

晃眼,她是三十岁的丁梳绿。

顾佳书把车子留给了她,早上七点多钟她就起了床。

南陵不大,这几年也不过是房子翻新,道路扩宽。拾花巷入口换了新的排面,听说那里都是老房子,因为距离庙街近,政府打算把这里打造成旅游古镇。

车子开不进去,她找了个地方停下,拿下小号行李包,踱步进去。

拾花巷空了大半,一路走来,只看见几个早起的老人,大半的商铺都关了门,年轻人飞出去了,老人走了大半,这里也几乎成了空城。

珍妮在拾花巷三十六号前停下。

门前的石狮子已经被搬走了,钥匙还是经顾佳书提醒,才翻箱倒柜的,从丁穗红的旧物里翻找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用,锁开得极不顺利,好几次她都担心会让钥匙断在里面。

“你是……珍珍?”

伴随着这道在耳边炸开的惊喜呼唤,“咔哒”一声,锁开了。

厚重的尘土扑面而来,珍妮一连打了很好几个喷嚏。

身边的女人倒是热情,大步过来拉住她,“珍珍,真的是你啊,我们都多少年没见了?”

“赵姨?”珍妮的眼也有些热了。

“诶,”赵姨应了声,扯着嗓子喊小宝。

小宝还没睡醒,不情愿地从窗户里探出一颗毛茸茸的头。

赵姨也不管儿子的形象,忙着让两个孩子叙旧,“小宝,记不记得,这是你珍妮姐,你小时候总跟在人身后姐姐长姐姐短的。”

“妈!”

赵姨瞧着他那副傻样就来气,“这孩子今年刚高考完,还没查分数呢,天天就知道睡。你俩十多年没见吧,怎么样,还能认出来吗?”

珍妮摇摇头。

赵姨轻声叹气,末了又邀请她住家里,“你家十几年不住人,家具都发霉了吧?”

只是发霉而已。

无所谓,她本身就是一个发霉的人。

可如此消极的话她必然不能说给长辈,只是很乖地戴上那层疏离的面具,“没关系,晚上还住招待所,只是回来看看,找点东西。”

当时走得匆忙,什么都没收拾,如今推开门,竟还能看到过去的影子。

板栗的碗还在墙角,已经看不出颜色,碗口缠绕着一圈又一圈蛛丝。

离开前几日的洗得旧床单,已经风化在时间的轨迹里,轻轻一碰就成了一地碎屑。

她先是去老屋祭拜了外婆,用收纳好的香烛,泛起霉斑的五色纸。

难闻的烟味席卷了鼻腔,她狠狠打了两个喷嚏。

老宅的水电早就断了,整理要抓紧时间。

然而她的青春捡拾起来亦是如此轻易,甚至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

从老家搬到拾花巷,三年不到,就再次离开。

她的前二十七年都是在不断漂泊着的,跟着外公,跟着外婆,跟着母亲。

后来只剩下了自己,不得不站稳,扎根。

零几年那会儿还没什么收纳意识,东西都习惯堆在废纸箱里,不防潮,大部分都生出了点点霉斑。

像随手涂鸦一样的合照,被霉菌污染到看不清内容。

装在玻璃罐头瓶中的红豆薏仁,有大半被虫子啃食,晃动起来时,瓶中的残屑像是被放倒的沙漏,本能地向另一侧倾斜。

时光轮转。

她好像又看到了那晚。

她追上去,胆怯地喊出他的名字。

他没有听见,更没有回头。

那份藏着外婆心意的红豆薏仁,她沉甸甸的背到了学校,又小心翼翼藏在教室桌兜,后来无意间被同桌看到,笑着说,“你是要拿这个缝沙包玩吗?”

那种用布料缝制一个口袋,里面装上豆子,几个人分组,像是玩躲避球一样。在高一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最受欢迎的课间消遣。

她很认真地科普红豆薏仁的好处。

同桌摆摆手,“老土,没意思,什么都吃,也不怕吃出病。”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笑了声。

那年的自己,真的把同桌的随口一句听到了心里,连带着惦记了好几日,最后还是没好意思,也没敢送出去。

这种重拾旧物的考古行为,无异于自掘坟墓。

她不允许自己在这里停留太久,当年没有踏出那一步的勇气,变成了今日不敢逗留的勇气。

她继续往下翻。

早就干掉的墨水瓶,空汽水瓶,字迹有些模糊的笔记本,看不出原貌的紫药水瓶,失去粘性的创可贴……

……

比从未抓到更难过的是,曾短暂靠近过,但也只是靠近而已。

他随手转给同学的墨水。

篮球场上出于礼貌的下意识救护。

恰巧遇见时的好心讲题。

因责任感而送出的创可贴……

因为距离不远而一次次的巧合相遇。

一中教学楼前的失误,范雨欣家门口的偶遇,广大球场的落日……

出现过,又未完全出现过。

他从未说过要做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鼓励,一次次光影下的错觉,是她小心翼翼的期许。

她不特殊,也没什么例外,就好像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可以。

她明明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明明是这样的。

明明该是这样的。

但后来,那句“不要再做朋友”偏偏是真的。

记忆的裂痕在不断拉扯着。

她站在另一端,想要阻止,却越发无力。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猛然抬手,掀起早就落灰的枕头。

枕头下方,是那本用旧报纸裹着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大学时她已经读完了整个故事,看得是名家翻译的版本。

和顾佳书刚认识那会儿,两人一起去看了同名的蓝光修复版电影。

那时顾佳书刚结束一项研究,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于是电影播放到一半时,他就睡着了。

她静静看着大荧幕,突然泪流满面。

电影放映结束,顾佳书就醒了,懊恼地连连道歉,又看她脸上残留的泪痕,很不解地问“很感动吗?”

她摇摇头说“好可怜。”

万物皆有灵吗?

年少埋下的种子蛰伏了太多年,久到以为已经不在意,以为已经忘掉,以为会像生物进化的规律一样——优胜劣汰。

可那些不安分的因子,终会在成年后的某一天,蠢蠢欲动,拔地而起。

原来那小小的种子,也能生得如此庞大。

原来土壤下,还有龙蟠虬结的根。

原来她也说谎了。

……

黄昏时分,小房间的东西刚好整理完。

小宝卡着时间过来,说“我妈喊你吃饭”,她收拾好要带到宾馆查看的旧物,笑着调侃,“小宝长大了都不喊我姐姐。”

大男孩似乎很不好意思,憋了好一会儿,闷声说,“我现在不叫小宝,我叫余卿。”

珍妮念了两声,“好名字。”

赵姨做了一大桌子菜,珍妮过去时她还有一个汤没有煮完。听到开门声响,她从小厨房探头,喊着让两人先吃。

珍妮蹲在地上整理带出来的东西,藏着少女心事的日记本,她看了几页,少女时期的字迹太花哨,看不太懂,随手合上,压在了最低。

那部曾经用来练习拍照的旧手机电量早已耗尽。

这些年什么都在高速发展,充电器也经历了几番更新换代。余卿去找了好几款充电器都不匹配。

“找个万能充吧?”余卿提议。

赵姨端汤过来,笑着骂“你这孩子,万能充多不安全。连个充电器都找不到,真是指望不上你。”

余卿皱着眉,很不服气,但还是没还嘴。

赵姨放下汤碗,拿起手机看了看,提议“去找小张吧。就你们那体育老师。”

后半句是对余卿说得,“他家不是开了个手机店?上次你姥的手机那么旧了他都给修好了。”

“那我明天带你去?”余卿问她。

珍妮点点头,“那明早我过来。”

……

倘若回到十几个小时前,珍妮一定会拒绝余卿的建议。

她怎么也没想到,赵姨口中的小张,小余卿口中那位很厉害的体育老师,会是张天升。

她过去的同学。

张天升也没想到会在这时遇见。

那时他正抱着孩子,不耐烦地警告她不许再吃零食,一抬眼,恍惚又回到了十几年前。

光影的错觉落幕,最后真真切切地映衬出一个长发的丁珍妮。

她长大了,成熟了。更干净,更健康,白了很多,高了,不再是毫无气色,化着淡妆,穿衣讲究质地。是与温润小城格格不入的精致和疏离。

她还是老样子,又不像是老样子。

张天升静静看着,直到她在面前站定。

她主动问候,“班长,好久不见。”

张天升这才意识到,前几日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

那一段采访视频他也有看到,震惊之余,还有一点愤怒和懊悔。

她凭什么,她怎么能……

可那个人,还是和过去一样,轻飘飘地感叹,“我觉得这样很好。”

“对她,对我们,都很好。”

“南陵已经不适合她了。”

是啊,她也早就不符合南陵了。

“丁珍妮。”念出这三个字后,张天升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好像有点哑。

余卿在两人之间看来看去,恍然大悟,“你们认识啊?”

“嗯,你的老师是我以前的同学呢。”珍妮笑着答,“十几年没见了吧?”

以前的她哪会这么说。

她带着标准社交礼仪的笑容,这是她这些年打磨出来的习惯。

她遮掩了真实,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完美的大人。

她过得很好,这是张天升的第一印象。

她看起来很不好。

这是丁珍妮这个人身上传递出来的讯息。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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