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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碑 第1章 故事的起点

作者:咩咩日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1-19 04:17:55 来源:文学城

我思虑许久,终究还是决定动笔写下这篇回忆录——当然,与其说它是回忆录,倒不如称呼它为某起可怖案件的记录。对于这起案件,也许并没有人了解得比我更多,即使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私家侦探而已。

无论如何,故事都应该从一位魔法天才与一群贵族议员说起,即便是后者叠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前者的智慧。对于曼第拉王国而言,近百年来,魔法都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蒸汽,机械,就好像他们自以为豪的大炮可以铺平魔法生物们曾经的住所那样,人类在魔法上的天赋向来不怎么样,因此,尽管王国的魔法学院还依然开张,魔法师们却已经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角,从生活里,或者从政坛中。这个世纪里出现的魔法师,尤其是从阿莫里魔法学院毕业的那些学生们,大多都选择成为药剂师,这起码不会让他们忧愁吃饱饭的问题,剩下那些资质略微没有那么平庸的,则会加入魔法协会,或者为贵族工作。

然而,莱维亚·阿本德罗特却并不同。对于这位传奇一时的大魔法师,当然,客观而言,他在魔法上的天赋的确无人能及,但这并没有赞美的意思。大约在三年前,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各类报纸,各种职业的人口中,那段时间毫无疑问是他最为成功的时日: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魔法师,当选为了魔法协会最为年轻的主席,随后又成为了一名议员——显然,这只是年轻人的起点而已。有关于他的所作所为,在这篇记录里,那些事情并不值得过多的赘述,但考虑到他的出身,他也的确提出了一些比其他脑子进水了的政治家们更有建设性的提案。

在今年春天前,我只在报纸上见过他。照相机的技术还过于简陋,以至于那些记者报社在拍摄时只能勉强看清一个人五官的轮廓,不过莱维亚大概使用了某种方法,这也许是魔法,也有可能是魔药,总而言之,他的模样在报纸上清晰可见。他有一副可以挤进权贵圈子的好模样,金色的头发(报纸上的图片当然是黑白的,但耐不住他的热情粉丝们已经为他作出了肖像画)在他的脑袋上似乎绽放出了属于贵族的气质,时年二十五岁的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毫无疑问,他的好样貌也为他成功赢来了一大批支持。

时间是3月1日,平凡,但我也没有遗忘掉这一天的理由。一定要说这一天有什么不同,可能就是在那天的清晨里,一根蛇草被风吹到了我的鞋底——这是调配魔药中最常见的材料,可以为其他材料提供魔力,这个名字的缘由只是因为它长得像蛇的尾巴。在曼第拉王国的东北地区,那里的人们认为,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踩到蛇草,会为那个人招致难以想象的厄运,这样的说法并不少见,并且毫无依据,民俗学家认为,这句话的本意可能是踩到蛇的尾巴,因为那里居住着一些拥有剧毒的毒蛇,毕竟那个地区根本不生产蛇草,最多只能踩到已经被炮制成魔药材料的蛇草成品。总而言之,我并不相信那些迷信,但这一天里,随后发生的事情倒让我改变了观点——也许踩到蛇草当真有使人厄运缠身的能力呢?

前来拜访的人在正午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前首先敲响了侦探事务所的大门。要知道,这很罕见。我的事务所位于阿莫里的鱼尾区,这里靠近港口,在战争结束后的几十年里,都是整座城市最为混乱与危险的地方:这儿靠近贫民窟,有的是吃不饱的家庭和找不到工作的港口搬运工,甚至还参杂了些由外地人组成的危险组织。在这里,丢失了你的钱包只是一件小事。几乎没有人会把一家侦探事务所开在这里,也几乎没有人会不带着保镖就来拜访我,事实上,真正请得起保镖的人都会第一时间考虑那些皇后区的侦探,或者魔法协会。再说说我的这位罕见的委托人吧,他看上去像是原本一辈子都不会涉足鱼尾区的人。身高可能是曼第拉王国男性的平均身高,棕色的头发在光下偏红,衣服布料很好,裁剪合身,但是颜色太过于花哨,这是那些权贵们不会选择的样式。他可能很有钱,内衬的高领与没有度数的金丝眼镜显得那个样貌姣好的男人更多了几分忧郁文艺的气息,没有戴礼帽,但后脑勺略长的头发用浅色的发绳扎了起来,他的长筒靴上沾了一些红色的砖灰,大概率是从正在装修的室内里沾到的——阿莫里近两日在下雨,想要从被雨打湿的砖头上沾到这种稀碎的颜色,显然有些困难。再看看他的手杖吧,杖尾被溅到了一些鹅黄色油漆,在阿莫里,最出名的便是绒里德河岸街,毗邻着贯穿阿莫里的比纳奥河,那里的建筑都涂有这个颜色,那条街上处处都是俱乐部、书店、博物馆美术馆或者是剧院,于是在阿莫里,鹅黄色就象征着文学艺术。然而,一定要说的话,我的确知道一处正在装修,并且位于绒里德河岸街的建筑:白风铃剧院。它在几年前一度非常出名,以一身忧郁气质的男高音罗夫洛斯为主演的歌剧《和谐曲》曾是阿莫里的潮流指向,只不过很遗憾,写出了这部剧的剧作者在此之后大概便江郎才尽了,虽然白风铃剧院仍然有着几部出名的剧,但不知为何,这几年来《和谐曲》却再未上演过。

那么结果就显而易见了。这位来访者正是白风铃剧院的罗夫洛斯。

出于礼节,我还是先为他泡上了茶。茶叶忘了是之前的哪位委托人赠送的,很有名的红茶,但已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放置了数月,带着一些淡淡的潮湿,但总而言之,可以喝。

来客不急不慢地喝下了第一口茶。很难想象,为何会有人冒着被抢劫的风险,偏偏要来到我这家偏僻的侦探事务所,却一句话也不急着说,自顾自地开始品味略有些变质的茶叶。我想,他大概是有一些急迫的:从白风铃剧院到这里,乘坐马车也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左右,加之我的事务所所处位置的确有些难找,那么这又是至少十分钟的时间。这位歌剧演员在今天上午,或者说是太阳升起的时候,应该有出门过,今天没有下雨,但他的衣角有被露水打湿过的痕迹。很显然,此后他一直都待在室内,待在白风铃剧院里,然后沾上了这些痕迹。但他应该遇见了一些突发情况,衣领有些凌乱,并且有一些深色的细屑和闪闪发光的水晶碎片,他没戴帽子,当然,但不知为何,头发却有些不服帖,这可不是一位绅士会忽视的地方,除非他并没有时间留意那里。那么,这位罗夫洛斯先生,刚刚也许经历过一些惊险的突发事件,可能是白风铃剧院的某处发生爆炸或者坍塌,又或者是某些道具从高处掉落,险些将他的脑袋也砸进了地板——随后他惊魂未定,也许是听取了某人的建议,方才选择了足有一个多小时路程的这里,然后呢,开始品茶。在此之前,应该并没有人说过,白风铃剧院的男高音其实是一位智力障碍的患者吧?哦,但我不得不提及,我对于这类人群并没有歧视,当然,毕竟这个国家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人,我看整座城市里,尤其是坐在王宫和议会里的那群人里,基本上没什么人能意识到,他们最好的归宿应该是病院,而非在那些职位上尽职尽责地为其他人添堵。

我开始觉得,让他进门是一个错误且浪费时间的选择了。

他在沉默的一杯茶后,选择说出口的话仿佛刚刚的那杯液体全都倒进了他的脑袋里一样:“侦探先生,您对于茶叶的喜好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想,您一定是一位优雅的茶叶品鉴者,也许我们会有很多共同话题呢?”

于是我觉得,我真应该在他的那杯茶里加点墙灰进去的。

沉默或者让他滚出这里,我选择了后者:“罗夫洛斯先生。如果你只是来这里浪费时间的,那么我希望你至少还可以明白一点,即我将拒绝你的委托。先生,去找其他可以忍受你的侦探吧。”

这算是我难得温和的说辞了,说实话,也许是因为那一天我的心情还称得上不错,但这对于罗夫洛斯先生而言只是错误的选择——在彻头彻尾地使用粗鲁的语言之前,他似乎都读不懂他人话语里的恼火。在我的那段话结束后,他也只略有些慌乱地放下了杯子,然后惊叹地说道,“侦探先生,您怎么知道我叫罗夫洛斯?”

……我认为我忍受蠢货的能力有所提高。

“我还知道你刚经历过一场灾难。罗夫洛斯先生,如果你的言语水平没到达可以讲述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话,那就请不要再浪费我的时间了。”

“哦……哦!好吧。”罗夫洛斯于是迟钝地点了点头,显而易见,他看上去还是很好奇此前的疑问,但是在迟疑的几秒钟里,他为数不多的理智终于从满是水的脑袋里喷涌出来了。“这件事说起来有些复杂,侦探先生,您知道《和谐曲》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因为他似乎得不到回应就会誓不罢休地等下去。

“当然了,我认为那还是很有名的。现在想来,大概侦探您也是看过了我演的剧才知道我是谁的吧?”

“我没看过。”

“哈哈……没看过也没有关系。”罗夫洛斯干笑了几声,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说下去,“实话说,我们剧院——尤其是最近一年,收入已经入不敷出了,直到新年前,剧院索性换了个股东。也许您有听说过贺瑞尔子爵?他的儿子对戏剧颇有兴致,所以买下了我们白风铃剧院。贺瑞尔子爵,他想要让《和谐曲》再次上演,为此甚至还重新装修了有点破的剧院,噢,侦探先生,您要知道,他甚至还把已经辞职的女主请了回来。虽然剧院还没有装修结束,但关于《和谐曲》的排练已经正式开始了。”

显然,这个事件的展开和《和谐曲》这部剧有关,因此我细细回想了一番。主角是一名精灵混血的少年,他的出生没有被任何人所期待,但风依然祝福了他,并赐予他歌唱幸福与苦难的嗓子。那一天,他行走于森林里,捡到了一只竖琴,他不是命运的宠儿,但他被音乐所眷顾,在他的手里,竖琴流淌出了一段曼妙的旋律,一直流进了路过的贵族子弟耳中。贵族很喜欢那只竖琴,同样也很喜欢少年弹出来的乐曲,因此他便将那名少年雇进了他的队伍中:他将一路向南走,去拜访幽城中的公主。少年跟随着贵族,经历了一番冒险,最终到达目的地时——他对那位公主一见钟情了。可像他那样卑微的人怎么敢对公主表达自己的情感呢?他在那座沉寂的城市里哀伤地踱步,同行的贵族在此时问道:我的朋友,我亲爱的小音乐家,我可以给你两种选项,其一,我们数日后便要返回,你必须头也不回地带着你的竖琴回到那座森林里,但是这样你仍然可以与你的乐曲为伴;其二,我会为你创造一个机会,用你的音乐去诉说你的爱吧,去感动公主,但作为回报,我需要你留下你的竖琴。少年沉默许久,然后,他选择了第二种结果。事实上,命运从他出生开始便从未为他带来过幸运,在遇见公主时,命运还是同样的无情,他的爱像是他的出身一样低贱,即便他的音乐足以从心底抚慰到每个人,但他还是被无情地拒绝了。那一夜,在苍凉的月光下,少年悲伤地唱着他的歌,再也没有竖琴为他作伴奏,就这样离开了那座无声的城市。失去了爱情与竖琴的他似乎变得日渐狼狈,最终,在同样的森林里,他走进了音符的跳跃里,咕噜咕噜,直至河水吞没了他,他才终于看清了。贵族和公主走在了一起,现在那里既有地位又有音乐的雅兴了,竖琴仍然在淌着欢快的歌曲,原来那才是少年的死亡——《和谐曲》。

罗夫洛斯正是那个最终深陷悲伤的少年,他的嗓音与外貌,的确都是相当贴合这个角色本身的。我虽然没有亲眼看过《和谐曲》,但凭借着这部剧当时的火爆,阿莫里日报都讲述了罗夫洛斯的角色塑造:相当完美,最后那死亡的和谐曲更是令所有的观众落泪。

我想,有关于和谐曲故事其实有着相当多的疑问,例如说,没有人知道这部剧的创作者是谁,也没有人知道白风铃剧院为何在那火爆的三个月后便停止了这部剧的上演,现如今,在它即将再次登台的排练上,却又出现了意外。我看着那位罗夫洛斯先生,他也许是想摆一摆架子,为他的故事塑造几分神秘感,但他最后也只是摇了摇头。

“好吧……好吧!谁知道干出这事儿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奥斯图姆侦探,今天是排练第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会儿在台上对台词的只有我一人,抱着竖琴,一个人慢慢唱着那曲少年的自白,结果就是在那个时候,剧院新装的大吊灯就这么从我的头顶掉了下来!它几乎是擦着我的头发丝掉下来的,侦探先生,没要了我的命,但是也把我吓得不轻了,那盏华丽又昂贵的灯就这么在我眼前镶嵌进了地板里面……”

奥斯图姆是我的姓,显然,罗夫洛斯不仅不知从何处知晓了我的事务所的存在,甚至连我的姓名都知道了。

他还在不停地说,打开了话匣子便再也关不上了。“好在凶手没有想索我的命的打算,否则以那只吊灯的重量,要么是我死亡,要么就是幸运地去医院躺上几个月了。要知道,这盏吊灯正是前几天才换上的,新得都没怎么落灰尘!要说是意外,哪有人信呢?好在今天算是白风铃剧院换新后的第一天彩排,又是《和谐曲》,也邀请了一些人过来观摩……嗯,其中就包括莱维亚。哈哈,别看我这个样子,其实也是从阿莫里魔法学院毕业,相当荣幸地和现任魔法协会首席同届呀!”说到这里,罗夫洛斯煞有介事地咳了咳,“不过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莱维亚的发现。我对于魔法痕迹没那么敏感,但是莱维亚就不一样了,他一眼就能看见这是风魔法的使用痕迹,而且相当老练成熟,说是精灵的魔法都不为过了。不过我那时候惊魂未定,好不容易把脚从这一小堆的废墟里拔了出来,一抬头又看见了吊灯的尸体上居然还躺了一张卡面,我顺便把它也带过来了,侦探先生——有关于这张卡面的内容,我就不说了,请您看一看吧。”

罗夫洛斯推过来了一张材质较硬的卡片,要比手掌略大一点。

我第一时间并未看向那上面用标准圆体写的内容,正反两面,一面字一面画,从视觉角度出发,的确是画会更加吸引人一些。事实上,卡片背面印的内容,对我来说倒是熟悉得很了:自白到黑渐变的背景中,一只蓝色的猫瞳正窥视着这张纸面。它的眼底是命运纠缠的线,一直绕到了眼中的漩涡,它在凝视着命运,一言不发,仿佛要流出血泪。

这是我相当熟悉的印记,不,它应该被称为会徽——一个名为“启示会”的渎神组织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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