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苍山翠冷 > 第37章 走马灯

苍山翠冷 第37章 走马灯

作者:葳蕤玳瑁簪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4-27 02:01:40 来源:文学城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裕怒气冲冲地推开魏无笙的门,夺过了他手里的茶。

“什么故意的?”

“她马上就要答应了,你这时候叫阿宽来找我说舒玄礼找不到的事,这不是故意搅坏这买卖,要把她留在这儿么?”

李裕警告道,“三郎,这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以前的亏你还没吃够么?她的心不在你这里,如果把她带在身边,指不定哪一日就要卖了咱们,多年来的心血就付之一炬了。”

魏无笙淡淡道,“我知道,所以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要让我给陛下上书封她做县主,你不觉得这要求太荒谬了么。”魏无笙带了些许嘲讽的意味。

“她觉得这买卖不划算,要一喝二的,分明觉得我们占了便宜,拿她没办法,我可不会一直忍着她。得让她知道找人的麻烦,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如此辛苦,又寻的是她的夫君,这买卖足够抵偿她的那颗妖丹了吧。”

李裕想了想,还是带着怀疑,“如果她不愿意呢?”

“那就没办法了,先把她关在这里,以后在想办法。”

“我愿意。”

门外传来宋璋的声音,她推开门看向魏无笙,“我答应你,只要你帮我找到他。”

李裕闻言一阵欣喜地看向魏无笙,魏无笙的面色却似笑非笑,沉默了一会儿,他道,“南蛮洞在安平山附近,明日我们正好要出发安平郡,你随我一道去吧。”

一进城,魏无笙一行就向平安郡守递了拜帖说明了原委。拿着官府的文书,他们顺利抵达了南蛮境地。他们盘踞在此,也不愿当真得罪官府,加之来人所备银两丰厚,看着那两只大匣子,他们痛快松了口放人。

王冕终于见到了分别十年的好友——他几乎已经认不出他来,尽管他的记忆也本就模糊。

姚术被掳去南蛮时十九岁,现在不过十年,已经完全改换了面貌。他穿着一身打着结的灰褐色破洞毛衫,两只胳膊裸露在外,粗糙的皮肤交叠着新旧不一的伤痕,是鞭子打的。

这十年,他在南蛮洞里看羊、喂羊,和羊一起睡觉。他替他们放羊,同时也是他们豢养的羊。蛮子用鞭子驱逐惩罚他,他的脚上钉着人蹄(两块木板并两条长钉穿透脚掌,好容易长拢的肉又因方才拆下的摩擦渗出血来,洞口流着脓血),毛衣覆盖的这幅躯体发出瘟羊的濒死的恶臭。

长长的毛发没有梳理,也同羊毛一样打着结,他不敢抬头,双腿因疼痛几乎站立不起,颤巍巍打着摆子。王冕扶住了他,用手拨开发丝,那双空洞的眼终于有了些许生机。

震惊、喜悦、愤恨,两只眼睛只是哭泣,似要流尽这些年身体里的苦水。

“十年不见,我险些认不出你了。”

王冕哭湿了衣襟,声音颤抖。

姚术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两腿一屈,扑通一声跪倒在王冕面前。

“王兄与我不过泛泛之交,当年被蛮子捉去,四下无亲,以为必死无疑。在这蛮子洞里苟延残喘,不想有朝一日还能重见天日。兄长救命之恩,姚术没齿难忘,结草衔环,生生世世,愿为牛马,供君驱使。”

王冕见状也跪了下来,“我当初一介贫寒书生,能得恩相录用,全赖姚兄举荐。危急之中,兄以身相护,引开了蛮子,我才得以保全性命。今日所为,不过偿兄长大恩,何至于兄长如此对我,实在是羞煞我了。兄长快快请起。”

李裕道:“我以为二位是至交好友,原来竟只是泛泛之交。姚郎君能舍身救人,王郎君呢,十年辛苦,千金赎友,二位都是大义之人,李裕敬佩。”

魏无笙也颇为赞赏,“二位豪勇侠义,又有谋略,不止可否有幸请二位共入我府中为我主事,俸禄虽微薄,但无笙一片赤心可鉴。”

王冕向姚术介绍了魏无笙的身份,听闻他驱逐倭寇,救下陈丰郡百姓,又襄助王冕以千金救赎自己,心中觉得这位皇孙将来必定大有作为,也是英勇惜才之主,故而就此随王冕一道拜入魏无笙府中。

眼见几人其乐融融,惺惺相惜,宋璋道:“魏郎君,我夫君呢?”

李裕道:“那南蛮头子说近来新进了许多人,已经去找了。”

正说着,便见那蛮子走了过来,“你们说的那个人不在这里。”

宋璋一听脸色就变了,“不在这里去了哪里?你再找找看,他叫舒玄礼,高高瘦瘦,眼睛很大......”

“各处都找过了,一个姓舒的都没有,别说什么李啊桃的了,你去别处找吧。”

“怎么可能没有!不在你们这儿还能在哪儿,你告诉我他在哪儿!你把他还给我,把我夫君还给我!”

宋璋有些激动起来,那南蛮叽里咕噜骂了一句,眼见着要动起手来,魏无笙长臂一伸,将她锢在了怀里。她也嘴里开始咒骂起来,欲要撕着蛮子不得,一口咬在了魏无笙手臂。继而颈边一麻,她失去了意识。

眼泪在狭窄的眼皮中横冲直撞,冲开干涩的通道,从眼头落了下来,两条透明的丝线,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烁着黄色的光,从这光里,魏无笙看出了几分神圣。

他怔怔地,没有伸手去摸,只是观察着她。

她在哭,为谁而哭?是为了她的丈夫。

他从前也见过她哭。她想上学,夜里偷偷地蹲在窗边,用手捂着脸啜泣。然后他满足了她,他去向陈夫人大闹,她那双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恢复了平静温柔的神采。

她的眼泪曾经属于他,可是现在……

他伸出了手,摸了一滴泪在指腹,温温的,不热也不凉,所以没有一丝刺激,反而因这无知觉的温催促出几分痒。

从指端伸到心里,像是有一只狗尾草悠悠地挠着,恨不得掏出心来抓两把止痒。

她蓦地睁开了眼,他又恢复了淡淡的神色,指腹还湿润着,两指一搓,试图搓去这水,却依旧剩下几分盐水的粘腻。

宋璋醒来时那两行泪顺着脸颊滑到了下巴,走完这一条必经之途,只看得见盈亮的印子。她无知无觉,却下一意识看着魏无笙。

他斜着身子在看窗外。

狭窄的马车里因为走了两个人显得空旷。

“他们呢?”

“去买酒了,今晚要庆祝一番。”

庆祝找到了他的朋友,宋璋心中压抑的心绪再次难受起来。

“放心,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会帮你找到的,有生意在。”

他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当然放心当然不急,他要她的眼睛,随时都不晚。可玄礼不一样,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受了什么苦。每拖一分,她的心就难受一分。

而这人的眼里只有他的生意……

她也转过身去,打开了车窗。

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安平郡的这条街上热闹非常,马车停歇处正摆着一架两人高的竹架,悬挂各式各样灯笼。从这里往前望去,一条道望不到黑,亮盈盈地直伸到尽头。

“花灯、鱼灯、彩灯、走马灯嘞……”

“九文一只,二十文三只了——”

那老板看见她伸出来张望的目光,殷切招揽,“姑娘,我们这儿什么灯都有,都是自己做的,来看一看吧。”

老板不缺生意,摊前站了几个姑娘,仍不忘抽空揽客。

“这个多少钱?”有个姑娘指着一架做工精致些的灯问。

“那个三十文一只。”

“这么贵?”

“那是走马灯,您看那做工,您再闻闻那味,里面的画儿也是我上官学门口找那些学生们画的,用的是素绢,颜料也是好料,不掉色的。而且啊,您上前面转一圈回来,就知道我这是最便宜的了。”

虽是小本生意,老板做买卖也有策略,说完这一通,那女子似信非信,他也不急躁,只笑笑拿过另一只小灯,“这个好看,也精巧的,拿这个也好。”

长了目光,有了对比,那女子的眼就只容得下那一只最精巧的走马灯。她扭头看着摊上那些小灯,手里还是拿住了那走马灯。

“罢了罢了,就要这个了。”

老板笑得更殷切了,“也好也好,您拿好。”

她的目光在绣球灯上停住,手指覆盖着,心里其实并没在意。她只是不想和魏无笙待在一个空间,她总是觉得有一双狼似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她,尽管他看上去面色平淡,如目空一切。

一双手夺过了她手里的绣球灯,“这个拿一个吧。”

手里的东西莫名被夺走,她眉头微皱看了他一眼,懒得与他争夺,松了手去看其他。

他付过钱后却将那灯给了她。

她瞬时厌恶起了那东西,“做什么?”

“不做什么。”

“我没有东西和你换。”

她走开了那摊子,往前面走去。一条狭窄的街道车挤车,人挤人,摩肩擦踵,声音嘈杂,她却能分辨出他的脚步。一种闲散的,却带着分寸,因在动物的掌控范围内,故而打着哈欠伸着懒腰。

可是那双貌似松懈的眼睛深处紧紧盯着他的猎物,一旦超出领地范围,便踩住尾巴,张开獠牙将它叼回掌下。

她敏锐地直觉到那身完齐整挺拔的衣冠之下,是一只站着走路的野兽。为了在人类世界信步,暂时收起了獠牙,修剪了粗硬的毛发,换上一张人类最爱的羊羔皮子。

她走得更快了,专门从拥挤的人群中穿梭,一次,两次,三次……

她带着怒气转入了一个小巷,那种逼仄的感觉终于暂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阴冷。

其实有灯,不过几盏残灯,在高耸的灰墙与沉重的夜色之下,并没什么存在感。

“姑娘买灯吗?现时定做,存留回忆,很漂亮的。”

她停住了脚步,巷尾尽头是一户人家的侧门,石台阶上摆着稀稀疏疏几盏灯,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坐在台阶上,仰头冲她笑着。

她卖的是走马灯,竹架做成亭子模样。灯里面放的是一张白纸,漫无目的地转着圈。

要说漂亮,绝不会比外面巷子那些灯样式多,颜色艳。她拿起那灯细细打量,灯架的边缘很平滑,没有一点扎手的倒刺,摸上去像在摸玉一样,圆润光滑,触手生温。

里面的白纸朦朦胧胧,比蚕丝细腻,比牛乳清练。质朴的工艺,让人感到舒适轻松,蜡烛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不浓郁,靠得很近才能闻到,它释放得很慢,像它旋转的速度一样,恰到好处。

花香无论多么芬芳,到了人身上,总是有矫饰之嫌。冒冒然贴上去,又冒冒然消失,散去。从这香气中就仿佛可以窥见一朵花的盛放与衰败,人们孜孜以求花香的持久、浓郁,正如对青春永驻,寿命长久的那种渴慕,疯狂、执着而又卑微。

可是它不一样,宋璋摩挲着底部的骨架,带着蜡烛的热度,像是在触摸自己的骨头一样。

“里面的蜡烛是自家做的,天然温和,味道虽然淡,不过安全呐。”

安全、舒适。

像是人本身散发出的气息,从五脏六腑、血液里发出,穿透骨肉,散发出的,生命的气息。最为熟悉,也最让人感到安全自在。

“怎么定做?”

“姑娘有什么想念却见不到的人,可以试着跟我说一说,我把他画下来。装到灯里,送一只我自家做的蜡烛,夜里带回家,睡觉之前点上灯。就一定能梦到所念之人了。”

宋璋闻言笑了笑,虽不相信,却也好奇。“多少钱一盏?”

“姑娘是生客,初次做生意,给你算便宜点,一千文。”

“一千?”宋璋看了一眼那人,这妇人揽着怀中孩儿,梳着一个歪垂髻,头戴一朵白花,看着面善,却不想这么黑心。

“街上那些灯二十文三架。”她语气带着些许冷。

“我的灯和他们不一样。”妇人抚摸着孩子的头,抱着他身体前后微微晃动着,那孩子似乎是睡着了,温润的灯光下,依稀可以看见他脸上的红晕,是风吹日晒后凝结成的粗糙的一种红。

似乎怕吵醒怀中的孩子,女子柔声道,“都是自家做的,上好的白绢,宝石磨成的染料,骨架也是一根根打磨拼上去的,放在库房里阴了好几日,再精巧不过了。”

她对这些商人为提升货价信口胡邹的话没什么兴趣,唯一诱使她再度拿起那灯的是她的那句话。

“都到了这儿了,便买一盏吧。带它回去,姑娘心里思念的那个人,夜里就能见着了。”

“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想着谁?”

女子轻拍着怀里的孩子,“来这儿买灯的都是一传十十传百,老主顾荐来的。谁不是心里思而不得,郁郁寡欢,所以寻了来,姑娘不也是?”

“我是和人走散了来的。”她不是这人口中引荐来的新客。

“那便是你我有缘了,也无妨。”女子见她驻足在这里,心中晓得这生意已是成了。她将孩子抱起放在门边上,开始将敞开的匣子里一些瓶瓶罐罐倒出,粉末融了水,细细研磨。

她一边问,“说说他是什么样子吧。”

“他生得很好看,皮肤很白,头发很长,摸起来像缎子一样。眼睛圆圆的,笑起来弯弯的。喜欢穿浅色的衣裳,月白色最好看。”

女子润了笔,用镇纸将一张新纸铺开,低头作画。

“他喜欢什么?”

“喜欢读书,喜欢吹笛,喜欢吃山药糕,毛尖茶。”

三张小图已经作好,画中的人没有脸,动作衣着与他很像,一片芍药花丛之中,他坐在石上,她躺在他怀中接着掉落下来的花瓣,他则捧着书,神情专注。第二张她在抚琴,他在吹笛。第三张他独坐桌前,吃着点心。

她不由惊叹这女子的画功,寥寥几笔,分外传神。

“什么味道?”

“嗯?”宋璋没反应过来。

“我是说他身上常熏什么香?”

“芍药香吧,他喜欢白芍。”

女子点点头,画作已经完成,她拿过一盏新的灯,将那画插进了灯里。又另拿出一支蜡烛,滴了几滴瓶子里的液体,装在匣子里,递给了她。

付了钱,她看见女子仍旧坐在那里,对她笑着摆手,“喜欢的话下回再来。”

买灯哪有回头客的,她想,越是生意不好的,越是出奇,务必要坑一个冤大头,狠狠敲上一笔,一个人就顶了百人的花销。

她连钱袋都丢在了那里。

不过无所谓,是魏无笙的银子。

转出巷口,那熟悉的脚步便再度追踪上来。他手里依旧拿着那花灯。

“他们已经回来了,走吧。”

宋璋提着一盏灯在前面走着,一千钱,买了一盏不亮的灯,平平无奇,甚至在他看来有些粗陋。

他的目光落在了走马灯的那画上,他从没见过那男人的样子。会通文墨,会潜心科举,会吹笛赏花……

谦谦君子,这样的男人满大街都是。

看着一样地温润谦和,一样地矜守礼,其实貌似高洁的皮囊之下烂得各有千秋。

人嘛,其实都是那么回事,和动物、植物都没什么区别,一样地有生命,一样地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消亡。有的果子从外面烂起,烂在左边,右边,筐子底下看不见的地方,有的从里面烂起,扒开鲜红水嫩的皮肉,乌黑腐烂的果核像蛆虫一样向外啃食。

她喜欢烂在里面的,那为什么不是他?他和那个男人有什么不一样的?

她不一样。还存有一点良知,一点“仁慈”。

一千文的素灯,漫天要价,因为同情那对母子,甘愿做这个冤大头。

冷面热心,对着旁人。

热面冷心,对着他。

他冷哼,从胸腔里哼出的这一声音猛然传了回来,狠狠敲撞着他的心。

悸动着……

一种奇异的,悸动,无规律的跳动,意味着失控危险,让他浑身难受,可是这种痛苦又随即牵引出痛苦下的愉悦。

痒……被鞭锤过后的痒,痛苦的叠加反止住了血肉深处的那股躁动。

他袖中的手微微颤抖着,微笑的面孔上,眼皮紧绷着微微跳动。

只有他,享受这般待遇,见过这般阴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