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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派鳏夫盯上了(女尊) 第1章 我穿书了

作者:海大人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09 01:30:26 来源:文学城

《夺心丝》一本女尊宅斗文,讲述了身为私生女的女主和大家族庶子的男主,日久生情,最后一起斗倒了大反派的故事。

这大反派名叫冷山雁,是女主名义上的父亲,也是个新婚夜就死了妻主的鳏夫,刻薄寡性、冷漠势利,手段狠辣。

他毒杀岳父,杖杀女主生父,发卖男主的庶父,逼死忠仆,毁了男主容貌,挑断男主手筋,手段极其残忍,恶行罄竹难书,堪称心理变态。

因为小说里对大反派折磨人的手段描写的太过真实残忍,导致读者们产生了心理阴影,又恨又怕,纷纷用最恶毒的词语辱骂他。

以至于小说大结局大反派投河自尽下线,读者们都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沈黛末也一样。

只是她高兴的太过头,一下子从大学宿舍的上铺摔了下来,再抬起头时,眼前是一片暧昧红光,红烛红帐、红色的鸳鸯被,以及她面前坐在床边一袭红色嫁衣的人。

“铺床铺床,富贵堂皇,财源满地,米粮满仓。”一个她不认识的中年男人站在床边,拿着花生红枣等东西洒在鸳鸯被上,嘴里不停的说着吉祥话。

沈黛末有点懵。

“新娘子,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给新郎掀盖头呀。”男子笑嘻嘻地催促着,将一杆喜秤塞到她手里。

给新郎掀盖头?

沈黛末稀里糊涂接过喜秤,又稀里糊涂的挑开面前男子的红盖头,一张极美的脸出现在她面前。

墨发半披,如缎子似得垂在身后,发间仅仅只有一根红玉簪子做装点,却更显得他容色疏冷清贵,尤其是他那一双眼睛,标准的狐狸眼,都说狐狸眼风情万种,可偏偏长在这张脸上却多了一种神秘与孤冷。

在她挑开盖头的那一刻,新郎正好抬眸看她,微微上挑的眼尾与压低的眼睫形成难以言喻的反差感与压迫感,仿佛瞬间被他的眸光拉进一个凶冽雪原,寒光逼人。

极冷、极艳,华贵又压抑。

沈黛末的心顿时一惊,慌忙后退,差点撞到了身后放着合卺酒的桌子。

“哎呦,哎呦,新娘子看到新郎长得这么俊美,都惊讶地呆住啦!”男子捂着嘴调笑。

与此同时,门外也传来一阵笑声。

沈黛末怔怔回头,门外落雪纷纷,许多人或趴在窗户边或蹲在门边偷看他们,这是闹洞房的环节?

不过这时沈黛末已经顾不得思考这些,她紧盯着面前的男子。

冷艳,雪肤,狐狸眼,怎么这么像她刚开的那本《夺心丝》的大反派的描述呢?

“你叫什么名字?”抱着一丝期待,沈黛末小心翼翼的问。

“呵呵,黛娘子,您真是看见美人儿就把一切都忘了,这不就是您的新婚夫郎,冷家的嫡长公子,冷山雁嘛。”男子说道。

嗡——

沈黛末头晕目眩,简直要晕了过去。

怎么回事?大反派冷山雁不是应该嫁给一个病秧子吗,怎么会嫁给她?

不对,她是谁啊?她不是在宿舍里看小说嘛,她怎么会在这里?

沈黛末脑子一团浆糊,正疑惑时一大波记忆汹涌而来,钻进了沈黛末的脑子里。

她忍着疼,终于吸收好一切。

这具身体跟她同名也叫‘沈黛末’,是原著里的一名炮灰。

‘沈黛末’的母亲是苏河县城的大户,早年与还是穷学生的冷山雁之母相识,一来二去,竟然将她和幼年的冷山雁订了娃娃亲。

风水轮流转,十几年后,沈家落魄,而冷母却考上了举人。

双方差距越来越大,冷母冷父也就默默将娃娃亲作废,将冷山雁嫁给了富商顾家的病痨鬼女儿,只因顾家给了一千两的彩礼钱。

而‘沈黛末’因为家里越来越穷,房子田地都没了,沈母也死了,她直到30多岁还是单身,不得不卖身成了顾家的家仆,后跟顾家的小侍通奸被已经成为顾家当家夫郎的冷山雁下令打死。

果然看小说遇到同名同姓一定要熟读并背诵全文。沈黛末心中吐槽。

只是她现在这具身体才17岁,也就是正式剧情开始的十几年前。

冷山雁没有嫁给顾家,却嫁给了沈家,难道冷母没有悔婚?那剧情不就完全改变了吗?

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她疑惑期间,男子已经将合卺酒端到了沈黛末的面前,并将她推到了冷山雁身边。

这可是原著里杀人不眨眼,恶毒凉薄,手上几十条人命,差点把有主角光环的男女主都搞团灭的大反派啊。

沈黛末紧张地全身僵直,仅仅只是靠着对方,就感觉一股凉意从衣服的缝隙里渗透进来,凉津津的,又湿又寒,这就是大反派的威压吗?

“来来来,新娘子新郎,该喝合卺酒了。”男子将两杯合卺酒递到他们面前。

从始至终一直低着头静默不言,却如一座雪山般孤冷幽寒的冷山雁抬手动了动,修长如玉般的指节从宽大的袖袍中露了出来,红烛暖光下,他指尖清透如冰,握着酒杯时竟比白瓷酒杯还要细腻白皙几分。

看他都动了,沈黛末也只好硬着头皮接下。

大红喜服之下,他们两人的手臂交缠,沈黛末不得不微微往前倾了倾身子,淡淡的恍若冰雪般的冷香混着甘甜的酒香在鼻尖萦绕。

“喝了合卺酒,一辈子恩爱到白头!”男子还在说着喜庆话。

滚呐,谁要和大反派恩爱到白头。

一杯酒尽,沈黛末赶紧将酒杯放下,而冷山雁也轻轻执手,一旁站着一个身着粉衣的妙龄男子立刻贴心的将他的酒杯接了过去。

这应该就是白茶了,原著中大反派的贴身仆人,也是他的心腹,帮他做了很多腌臜事。

白茶端着酒杯走了出去,刚才说着喜庆话的男人也跟着离开,并暧昧的将门关上,房间里内顿时安静下来,只剩下沈黛末以及静默坐在床边的冷山雁。

因为紧张,沈黛末紧紧地靠着墙根,盯着对方。

他一身华服喜服,因为坐着的缘故,衣袍堆叠,衣摆上的锦绣如浓云滚滚,一条成色极好的空云纹披红从肩膀披下约束在他的腰间,眉眼并没有用脂粉装饰,但却冷艳逼人,一瞧就知是位华丽矜贵的公子。

所以...剧情你怎么不按照套路走啊!!!

“妻主,该就寝了。”坐在床边的大反派开口了,清冷的嗓音如同凛冬寒涧,清透逼人,却自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沈黛末一个激灵,后背贴墙根贴的更紧,仿佛他不是在说‘妻主,该就寝了。’而是再说‘大郎,该喝药了。’

“不、不、我不喝,呃我不困。”沈黛末转了个身,背对着他磕磕绊绊的说:“你累了就先睡吧。”

冷山雁冷眸微抬,看着背对着他的沈黛末,随意转动着手指食指上冰魄幽凉的玉骨戒指。

他一生所作的恶行败露,人人喊打,跳入河中自尽,没想到再一睁眼却又回到了少年待嫁时期,恍惚了好几天才意识到自己重生了。

只是重生又有何用,他的一生早就在少年时就定好了,继父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绝对不会让他嫁给好人家。

当时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履行娃娃亲,嫁入破落的沈家,嫁的还是上一世被他下令打死的赌鬼仆人沈黛末。

另一条是嫁给顾家的病秧子,这条路他上辈子已经走过,为了不陪着面都没有见过的‘妻主’一起下葬,机关算尽,害人无数。

两条都是必死的绝路,他望不到一线生机。

上一世,顾家给了1000两彩礼,所以母亲才被继父撺掇毁了娃娃亲,将他嫁入顾家,之后对他在顾家的遭遇不闻不问,只在缺钱的时候才会来要些钱银。

在顾府的半生,他像一具活着的死尸,熬灯油似地煎熬着。

这一世,他想走不一样的路,嫁给沈黛末。

沈家虽然破落,但眼下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人丁又稀薄,不像顾家人际关系复杂,远近亲属足有上百人。

他只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沈家四口,再将沈黛末姐姐的女儿抢来自己抚养,有一个孩子傍身,冷家就不会再逼着他改嫁,他就可以像人一样活着。

所以他让白茶在外散布流言,冷举人嫌贫爱富让儿子悔婚另嫁,迫于舆论压力,他母亲只能硬着头皮让他履行婚约嫁给了沈家。

沈黛末此人好赌成性,30多岁还一贫如洗,挣得微薄银钱全都投进了赌坊里,甚至不惜在外面借钱去赌。

这样的人就算有一天失踪,也只会被当做被讨债的打死,不会有人怀疑......冷山雁眸中凝着冷光,在他嫁进沈家之前,就已经谋划好了一切,婚礼只是执行计划的第一步。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沈黛末居然会在新婚之夜来这一出,计划有些乱了。

“妻主,夜深了,天气寒凉,您真的不歇息吗?”冷山雁又问了一遍,清清冷冷的声音仿佛让暖室红烛都打上了一层白霜。

沈黛末欲哭无泪,就在前一个小时,她还在震惊于小说里大反派折磨主角配角的各种残忍手段,现在让她跟这种人同床共枕?

“我一点也不冷,一点也不困,冷、郎君要是累了,就先睡吧,我再坐一会儿。”说完,沈黛末坐到桌边,依然背对着他,留给大反派一个深沉的背影。

冷山雁敛了敛眸:“妻主可是嫌弃我?”

沈黛末背对着他摇头:“没有没有。”

“那为何妻主不愿意碰我?新婚之夜......要是让父亲知道了,会责怪我无法侍奉好妻主。”

沈黛末瞬间听出了话中深意,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告诉父亲的...更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父亲’指的是沈黛末的父亲,男子嫁入妻家便要改口了。

听到沈黛末这样说,冷山雁的神色稍微好了些,只是他盯着沈黛末挺拔的脊背,微微有些疑惑。

记忆中的沈黛末好赌又好色,不然也不会跟小侍通奸。

可现在新婚之夜,她却不碰自己的夫郎,为何?

*

沈黛末坐了好一会儿,感受到身后人慢慢没有了动静,紧绷的神经才稍微放松了一些,偷偷转身回头看。

不知何时,冷山雁已经脱下了喜服,自己上了床榻,眼眸轻阖,面若冠玉,不施任何粉黛却有月光也无法比拟的清冷。

该说不说,大反派恶毒,但实在美丽。

感慨之余,沈黛末忽然想到,现在的冷山雁才刚嫁人,还没有来得及做书中的那些坏事。

而且从原著小说曾透露,大反派之所以成为大反派,是因为他在成为鳏夫之后,受尽了顾家人各种羞辱折磨,之后才慢慢黑化,变成深宅中的恶魔。

所以此时的冷山雁,并不是彼时的冷山雁,对吧?

如此一想,沈黛末对他的抵触感倒也不那么强烈了。

外面寒风凛凛,她裹紧了身上的婚服,凭着原身的记忆从衣柜里拿了一条毯子,窝在春凳上凑合着睡下。

房间内一时安静无比,仿佛在落雪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楚,红烛烛花爆了一下,已经睡着了的沈黛末,丝毫没有发觉原本躺在床上休息的冷山雁慢慢睁开了眼。

他慢慢从床上坐起,盯着熟睡的沈黛末,冷眸深邃晦暗。

作者有话要说: 我开文啦啦,

讲个女尊男子宅斗的故事,男主真的是恶毒大反派,疯批且不择手段,尤其对觊觎女主的男人,下手非常狠,但是在女主面前就是甜甜的小狗啦。

毕竟女儿性格好,才华高,谁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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