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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点东西(bl) 第1章 陆峥vs沈砚之

作者:陆油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2-04 15:44:40 来源:文学城

民国十七年,秋。

青泥岭的风裹着松涛与匪气,绕着白墙黛瓦的溪口镇打了个圈,便轻悄地敛了势——岭上的当家陆峥,正猫在镇小学的老槐树浓密的枝桠间,连呼吸都放得极轻,像一头蛰伏的兽,偷偷描摹着窗内的光。

他没敢靠太近,粗粝的手掌攥着槐树干,指节因用力而泛白,脸上的刀疤被树影切割得忽明忽暗,平日里盛满戾气的眼,此刻却柔得发沉,连眼底的碎光,都黏在窗内那人身上,挪半分都难。窗纸薄透,沈砚之坐在案前,穿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袖口磨出浅淡毛边,脊背挺得笔直,却无半分凌厉,反倒透着文人特有的温润。指尖捏着羊毫,蘸墨时轻顿,落笔时舒缓,一笔一画教孩子们写“家国”二字,墨香混着阳光,顺着窗缝飘出来,竟压过了陆峥身上的烟火气与血腥味。

“横平,竖直,做人也该这般。”沈砚之的声音温温柔柔,像山涧刚融的溪水,淌过陆峥荒芜了二十多年的心。他俯身,替身边握笔不稳的孩子扶正手腕,眉眼低垂,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连指尖的薄茧,都透着书卷气的好看。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跟着念,他便笑,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冲淡了乱世的潦草,也冲淡了陆峥骨子里的蛮横——那是陆峥见惯了打杀抢掠、粗鄙流民后,从未见过的模样,干净、柔软,像一束光,猝不及防撞进他混沌的世界,让他连心跳都乱了章法。

他喉结滚了又滚,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驳壳枪,那是他常年用来防身、杀人的物件,此刻却觉得太过粗硬,配不上窗内的温柔。良久,他才哑着嗓子,粗声粗气地跟树下候着的小弟嘟囔,语气里带着几分势在必得的野气,还有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痴迷:“看见没?那先生,跟爷回山,做爷的压寨夫人。”

小弟愣了愣,连忙凑上前,声音压得极低,带着几分迟疑与局促:“当家的,可、可那是个男人啊……山下的媳妇,都是女的,能洗衣做饭,哪有找男人做媳妇的道理?”

陆峥眉峰一挑,猛地从枝桠上跳下来,震得槐树叶簌簌落下,转头瞪了小弟一眼,语气更横,半点没觉得不妥,反倒带着几分桀骜的执拗,声音里藏着不易察觉的护短:“男人怎么了?爷看上的人,管他是男是女,就得是爷的媳妇。他那般好看,那般温和,比山下那些扭扭捏捏的女人,强百倍千倍。” 他说着,又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窗内,眼神软下来,嘴角不自觉地扬着,“爷要他,就要他。”

话音落,他不再偷看,却还是忍不住摩挲着指尖,仿佛还能触到方才透过树影看到的、沈砚之指尖的温润。拍了拍腰间的驳壳枪,眼底的野性混着几分隐秘的欢喜与急切,转身对小弟吩咐:“备好家伙,明日一早,随爷下山,把人给爷请回山。” 他说的是“请”,可语气里的蛮横,谁都知道,那是青泥岭当家的“强请”——是抢,是势在必得的占有。

第二日清晨,马蹄踏碎了溪口镇的宁静。陆峥带着手下撞开学校木门,枪托砸断了课桌上的笔墨纸砚,孩子们吓得缩在墙角。沈砚之握着笔的手没抖,抬眼时,撞进一双浸着野性的眼——那双眼,昨日在槐树下,已偷偷描摹过他无数遍,藏着他从未读懂的痴迷与炽热。

“沈先生,跟爷回山。”陆峥走上前,伸手想去碰他的眉眼,却被沈砚之猛地避开。他不恼,反倒笑了,刀疤在脸上显得格外狰狞,却又藏着几分笨拙的热忱,“爷说了,要你做爷的媳妇。”

沈砚之不肯。他是江南来的读书人,守着礼义廉耻,怎肯与匪类为伍,更遑论是做一个男人的“媳妇”。他拼命挣扎,被陆峥粗暴地扛在肩上,山风灌进他的长衫,吹得他发髻散乱,也吹碎了他所有的体面。身后是孩子们的哭声,身前是陆峥滚烫的肩背,他骂得声嘶力竭,陆峥却只漫不经心地拍了拍他的腰:“闹够了就安分点,爷的寨子里,缺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就缺你这样的。”

青泥岭的日子,是沈砚之的炼狱,也是陆峥笨拙的温柔。陆峥不懂文人的风骨,只知道沈砚之怕冷,便把最好的狐裘给他;知道他爱读书,便翻山越岭去山下的城镇,抢来一摞摞古籍字画;知道他不肯碰自己,便从不强迫,只在深夜坐在他的房门外,听他低低地叹气,或是念几句听不懂的诗,偶尔也会喃喃自语,重复着那句“先生真好看”。

没人知道,陆峥藏着一个秘密。在沈砚之熟睡的深夜,他会偷偷溜进书房,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笨拙地捏起羊毫笔——那是他特意给沈砚之留的,笔杆光滑,带着沈砚之指尖的温度。他不懂握笔的规矩,手指僵硬地攥着笔,墨汁蘸得太多,一落笔便晕开一片黑,把宣纸染得一塌糊涂。他不气馁,一遍遍地写,只写两个字——沈砚。起初是歪歪扭扭,笔画僵硬,像刚学写字的孩童,墨汁蹭得满手都是,连脸上都沾了几点黑,模样滑稽又虔诚。他对着沈砚之白日里写的字临摹,记住“沈”字的三点水要舒缓,“砚”字的石字旁要厚重,写得满意了,便小心翼翼地折好,藏在枕下;写得不好,便揉成纸团,偷偷扔进炭火里,生怕被沈砚之看见,惹他笑话自己粗鄙。有一次,他写得太入神,竟没听见沈砚之起身的动静,被撞个正着时,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手忙脚乱地把宣纸揉成团,脸颊涨得通红,粗声粗气地辩解:“没、没干什么,就是看这纸闲着碍事。” 沈砚之只冷冷瞥了一眼,没说话,转身回了房,却没看见,陆峥枕下,藏着一叠写满“沈砚”二字的宣纸,每一笔,都藏着他不敢言说的痴迷。

沈砚之始终冷着一张脸,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出口便是嘲讽。他骂陆峥草菅人命,骂他野蛮无知,骂他荒唐可笑,骂他不该强抢一个男人上山。陆峥从不恼,只挠挠头,粗声粗气地说:“先生说的是,可爷除了打家劫舍,别的不会。但爷不会害你,谁要是敢动你一根手指头,爷扒了他的皮——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爷的人。”

有一次,山下的军阀围剿青泥岭,炮火连天。陆峥把沈砚之藏在山洞里,自己带着弟兄们冲出去厮杀。回来时,他浑身是伤,胸口的伤口渗着血,却还是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支完好的羊毫笔,指尖因失血而泛白,却依旧小心翼翼地护着那支笔:“先生,我见山下的铺子在卖这个,给你抢来的。以后你教我写字,好不好?就写你当初教孩子们的,写……写我们俩的名字。”

沈砚之看着他染血的手,看着那支笔,心头第一次泛起异样的滋味。那滋味像青泥岭的雾,模糊不清,带着几分慌乱,几分不忍,还有几分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动容。他终究还是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拿出草药,给陆峥包扎伤口,指尖碰到陆峥粗粝的皮肤时,两人都顿了顿。陆峥盯着他低垂的眉眼,眼底是藏不住的欢喜,像个得到糖的孩子,语气带着小心翼翼的期盼:“先生,你是不是不恨我了?是不是愿意做爷的媳妇了?”

沈砚之没答,只是手顿了顿,眼底翻涌着矛盾与挣扎。他恨陆峥的强抢,恨他毁了自己的人生,可在这荒山野岭里,这个蛮横、荒唐,却肯把真心捧到他面前的土匪,却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这份矛盾,像一根刺,扎在他心头,越扎越深,直到再也拔不出来。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更大的围剿来了。这一次,军阀势在必得,层层包围了青泥岭,炮火将山岭的草木烧得焦黑,浓烟滚滚,遮天蔽日。陆峥知道,守不住了。他把沈砚之叫到身边,把那支羊毫笔塞进他手里,又把自己的驳壳枪放在他腰间,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还有几分难以掩饰的愧疚:“先生,山下有条小路,你从那儿走,能回到溪口镇。以后,好好教书,别再想起我,也别再怪我当初荒唐,强抢你上山。” 他顿了顿,从枕下摸出那叠藏了许久的宣纸,递到沈砚之面前,声音带着几分局促,“这、这是我偷偷写的,写得不好,你别笑话……以后,要是你想起我,就看看这个,要是不想,就烧了吧。”

沈砚之看着那叠宣纸,看着上面歪歪扭扭、却一笔一画都透着虔诚的“沈砚”二字,看着陆峥眼底的忐忑与不舍,眼眶瞬间红了,喉咙发紧,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爷是青泥岭的匪首,不能跑。”陆峥笑了笑,刀疤在脸上显得格外狰狞,却又带着几分决绝,嘴角的血迹顺着下颌滑落,“我弟兄们的命,都在这儿。先生,忘了我,好好活着——就算你是男人,爷也没后悔要你做媳妇,这辈子,没后悔。”

他不等沈砚之再说什么,便转身带着弟兄们冲了出去,玄色的身影很快淹没在炮火与厮杀声中。沈砚之站在山巅,看着山下火光冲天,看着那个他恨了又念了、怨了又疼了的身影,在人群中浴血奋战,一次次倒下,又一次次爬起来,最终,再也没能站起来。

陆峥最后看的方向,是山巅。他像是看到了沈砚之,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笑,像是在说,先生,我护不住你了,你好好活着。然后,便没了动静,那双曾偷偷描摹过他无数遍的眼,永远地闭上了。

沈砚之疯了一样冲下山,脚下被碎石划破,鲜血浸透了鞋袜,他却浑然不觉。跪在陆峥冰冷的尸体旁,他手里紧紧攥着那支羊毫笔和那叠宣纸,笔杆被他捏得变了形,墨汁混着指尖的鲜血,染得他满手通红。他没有哭,也没有号啕,只是死死地盯着陆峥的脸,眼神一点点空洞下去,嘴里开始反复念叨,声音细碎又破碎,带着几分疯癫的执拗:“陆峥,你起来……你起来啊……男人怎么了……你说的,男人怎么了……我做你的媳妇,我跟你回山,你起来教我打枪,我教你写字……你看,你写的我的名字,很好看,我教你写得更好看,你起来……”

他一遍遍地念,一遍遍地晃着陆峥冰冷的肩膀,指尖抚过陆峥脸上的刀疤,又轻轻摩挲着宣纸上歪歪扭扭的“沈砚”二字,像是在触碰往日的温度,又像是在确认这个人,是真的没了。风卷着焦糊味吹过来,他却浑然不觉,只是喃喃自语,重复着那句“男人怎么了”,重复着陆峥的名字,从日落到日出,从天亮到天黑,声音渐渐沙哑,却从未停歇。

军阀撤走后,青泥岭成了一片废墟,断壁残垣间,只剩下焦黑的草木与未干的血迹。沈砚之没有回溪口镇,也没有离开青泥岭,他成了这座空山唯一的守墓人。

他依旧穿着陆峥给的狐裘,狐裘早已沾满尘土与血迹,却被他紧紧裹在身上,像是还能感受到陆峥的温度。手里始终攥着那支羊毫笔和那叠宣纸,整日在山上游荡,时而蹲在陆峥倒下的地方,一笔一划地写“陆峥”二字,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指尖磨出了厚厚的血痂,混着墨汁,在地上晕开一片破碎的痕迹;时而走到那棵老槐树下——那是陆峥第一次偷看他教书的地方。他会学着陆峥当年的模样,猫在枝桠间,却再也看不到窗内温润的身影,只能望着空荡荡的校舍,眼神涣散,浑身都透着死寂的破碎。风一吹,槐树叶簌簌落下,落在他散乱的发间、沾满尘土的肩头,他便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接住,嘴里依旧反复念叨着,声音轻得像风,却又带着钻心的疼:“男人怎么了……他说,男人怎么了……我是他的媳妇,我是陆峥的媳妇……他以前,就在这儿看我教书,他偷偷写我的名字,写得很好看……陆峥,你出来,再看我教一次字,好不好……”

他常常在槐树下坐至深夜,靠着冰冷的树干,怀里紧紧抱着那叠宣纸,像抱着陆峥残存的真心。月光洒下来,照在他空洞的眉眼上,照在宣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上,照在他满是血痂的指尖上,整个山林都静得可怕,只剩下他细碎又疯癫的呢喃,混着松涛声,在晚风中辗转,一遍又一遍,没有尽头。

更让人揪心的是,他总爱下意识地摩挲腰间的驳壳枪——那是陆峥留给她的,枪身早已生了锈,却被他擦得发亮。他摩挲的姿势,和当年陆峥摩挲枪身的模样一模一样,粗粝的指尖一遍遍划过枪身的纹路,像是在触碰陆峥的掌心,嘴里还含糊地念着:“陆峥……枪……护着你……护着我……” 偶尔摸到枪托上陆峥留下的浅淡指痕,他会突然笑起来,笑得眉眼扭曲,笑得眼泪直流,转瞬又陷入死寂,只是摩挲的动作,从未停下。

偶尔有山下的山民上山砍柴、采药,撞见这个疯癫的男人。他们大多是当年见过陆峥的,知道他是被青泥岭当家强抢上山的先生,也知道陆峥最终死在了军阀的炮火里。有年长的山民,远远看着他在槐树下枯坐,看着他摩挲着驳壳枪、抱着一叠泛黄的宣纸喃喃自语,总会忍不住叹口气,对着山林低声念叨:“造孽啊……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匪,一个是教书育人的先生,乱世里瞎缠一场,到头来,一个埋了黄土,一个疯了余生。那匪崽子,当年在槐树下看先生的眼神,哪是看媳妇,是把这辈子的光,都落在先生身上了……” 叹完气,便匆匆收拾好柴火、草药下山,没人敢上前搭话,生怕惊扰了这空山之上,一段破碎的执念,一个疯癫的孤魂。

山月依旧,晚风依旧,松涛声里,仿佛还能听见当年那个蛮横的土匪,在槐树下低声的痴迷,听见他大声喊着“男人怎么了”;仿佛还能看见,深夜书房里,那个粗鄙的男人,笨拙地握着笔,一笔一画描摹着“沈砚”二字的虔诚;仿佛还能看见,窗内的先生,眉眼温润,落笔生花。只是再也没有人,会为他抢一支羊毫笔,会在深夜守在他的门外,会固执地要他做自己的媳妇,会偷偷写下他的名字,藏起满心欢喜。

而那个疯了的先生,终将在这片荒山里,耗尽余生,直到再也念不动陆峥的名字,再也说不清那句“男人怎么了”,直到那叠宣纸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直到他摩挲驳壳枪的指尖再也抬不起来,直到他与草木同枯,与山风同寂,将这段乱世里的荒唐与炽热,连同自己的神智,一并埋进青泥岭的黄土里,只留一棵老槐树,一场山风,一段无人再懂的疯癫与执念,还有山民们偶尔路过时,一声轻浅又沉重的叹息,消散在岁月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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