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妮以前运气好,下套子的时候逮了一只怀孕的母兔,她忍着饿肚子勉强把兔子留了下来,就是为了防备以后再次断粮的情况。
大概是那三年饿死的人太多了,这里的政策放松了不少,各家各户是准许养猪,养鸡的,只要完成上面下达的生产指标就行了。可翠华根本不喜欢干农活,家里就更不可能有这些东西了,她嫌又脏又臭。
本来他们家后院的那三间牲畜棚都是空着的,童妮完全可以把兔笼放在后面养。可她那大妈太爱占便宜了,要是被她看到了,你不让她分一杯羹,童妮这兔子肯定养不成。
如果你个人去打点野味,给家里加点菜,自然没人说什么。毕竟他们生产队有四五十人,要是交公,每人分一分,连塞牙缝的量都分不到,也许连点肉味都偿不出来。而且谁也不敢肯定自己不会运气好,抓到什么好东西,冲着这点考量,也没有人愿意占这个不是便宜的便宜了。
可你要是捉到了能无限产仔的母兔就不一样了,那可是能再生产的,要是被大妈嚷嚷出去,肯定会被强迫交给集体的。
除了她大妈,童妮的妈翠华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可没有什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一定会进到她的嘴里,童妮连口汤都喝不上。
就是翠华自己讨不了好,她也很有可能会让了童妮不好过,干出点极端的事来,比如把兔子放走或是弄死。所以即使那气味真的不怎么美妙,童妮也不得不把兔笼放到自己床底下。
她的床不知道是童大军从哪里弄来的,只空有个架子,没有床板。她下面是用几根粗壮的树枝搭了个架子,再铺上一层厚厚的稻草后做成的。
而且架子有点高,她都十二岁了,坐在床沿脚离地还有一段距离,每天都是爬上爬下的。底下的空间足够放笼子了。
现在家里出了这样的事,为了安全起见,这兔子肯定要赶紧解决掉的。反正她现在也不敢回家,生怕被翠华看到触了她的霉头,自己也活不成了。所以童妮藏好剪刀后,就一溜烟的往村后跑去。
他们村有三个知青,一个男的两个女的。童妮看他们干活都不太行的样子,靠自己每年分到的那点口粮根本吃不饱,每年年底总要和村里人换些粮食,或是给自己吃,或是寄回给家里人交换其它物资。
童妮已经和他们做过几回生意了,现在就是去找他们,他们三人现在被分到村后面修路去了。她爸没了,家里很快就会热闹起来,人来人往的,她的兔子肯定藏不住了,她要尽早处理掉。
挨挨蹭蹭的靠近路边后,童妮对着他们中间的男知青招了招手,他也上道,挨到监工的三队长旁边递了支烟过去,交代了几句,人就朝着童妮的方向跑过来了。
“我有三只兔子,有两只是种兔,已经怀崽子了,你们要不要?”
“要,还是一样的价位?”童妮以前都是卖五毛一斤,重量都是大概估计的。猪肉要七毛五角钱一斤,要票还不见得买的到,这兔子虽然要自己处理,还带毛,不过现在布料也不好搞,毛也不算完全没有用,这样一算来还是挺划算的。
“配种的兔子五块钱一只,第三只四五斤肯定有了,收你两块钱,行不行?”她又不傻,能崽生崽的肯定不能和肉肉一个价了。而且她养的仔细,都挺肥的。
“你肯定不亏的,我的兔子养的好,一年要生四五窝的,你到时候随便卖个一窝两窝的本钱不就回来了。”童妮急着脱手,就推销了几句。她平常不爱说话,都是你爱要不要,不要我自己吃的态度。
这男知青想了想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点头同意了。两人约好了晚上下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妮这才跑走了。
套兔子这事不难,不然童妮这么小一孩子也不能干这事干了两年了。主要是费功夫,兔子就和那鸡啊,羊啊一样都是习惯性动物,他们都有自己固定行动路线,还喜欢有水源的地方。
童妮刚好和一般人家的小孩子不一样,翠华不想送她上学,也不想管她吃和喝,她长大一点后就开始和翠华对着干了。
觉得你不给我吃的,我也不给你干活,那旧社会的长工都不像我这样受苦。带着这个思想,她两年前就开始到处挖野菜,采木耳,捉鱼,逮兔子。
童妮不会认蘑菇,但是她知道木耳是能吃的,所以只会摘这种。野菜她到是认识不少,像荠菜,马齿苋,蒲公英等都能吃。
她也是摸索了很久,又偷偷看了看别人怎么弄的,才找出来的经验。她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她住的离小树林近,她在这里下陷进捉到小动物,不容易被人截胡。
她找了几根六号铁丝,这也是试验过后才最终确定的材料,绳子和太软的铁丝软趴趴的立不住,太硬的铁丝她弯不动,六号最合适。
把铁丝打成一个活结后,系在合适的树上,或是自己钉个小木桩在兔子路过的地方。比照着兔子的高度设套。
它们喜欢晚上活动,那个时候能看到个鬼,等它们脖子穿进套子里后,越挣扎只会勒的越紧。要想活的,还得在圈口收紧的方向打个死结,这样铁丝就不能继续收紧了。
以前也不是没人搞过,离生产队太远的地方太耗时间,不好观察路线。太近的话,比如童妮家旁边的林子,容易被人偷走,所以现在这里成了她的专场。
第二天早上,竹编队的人上工的时候果然发现了大军的尸体。大队长提前得了通知,心里早有了准备,装模作样的赶来时,很沉重的说了句:“这大军估计是不小心绊倒了,人倒霉摔到了竹根上,才出了这样的惨事。”
砍竹子的人懒得弯腰,留在地上的那截竹子起码有一两寸,穿胸而过后还有不少露在背后。大队长叫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人扒拉了好一会儿才把人竹分离。
可大队长再仔细一看就知道要糟了,赶紧叫来翠华的两兄弟接手,让他们快点抬回翠华家去,叫几个相熟的亲戚过来整理仪容。
交代完,看这两人还是一副不太明白的样子,他使了半天的眼色算是白使了。真是蠢货,大军身上的伤口在左胸,他们俩昨晚伪装现场的时候,按进竹子的是右胸,有心人一看就能发现问题。
“散了啊,赶紧散了。队里出了这种惨事,我们也不能耽误生产啊。赶紧的,各就各位,各干各事啊!”看到尸体的人越少越好。
大队长一阵训斥,虽然阻止了想上前看热闹的人,可也止不住这些人私下议论。实在是现在大家的精神生活太贫乏了,一年上头除了嚼舌根,还真没什么娱乐。
运气好的时候,可能年底会有放映队的人下来放个一两场电影。可自打□□一来,放来放去也就那些,一点新花样都没有。那八个样板戏,好多人都会背了。
大队长怕两个蠢货没有会意过来他的意思,赶紧跟上去,想再交代几句。好在他们家总算还有一个靠谱的,翠华今天特意请假在家,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
她一看大军的尸体就发现了问题,看她那两个哥哥还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估计是觉得这事晦气,心里就忍不住又气又怕。
“我昨天不是交代过伤口在左边,伤口在左边,你们俩行动的时候到是看准了再动手啊!”她本来就是第一次杀人,昨晚担惊受怕了一整晚,这两人还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怕是觉得就是出事了也扯不到自己身上吧?
翠华是真心寒,她确实怪她妈一心只想着两个儿子,可她心里也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还是得靠娘家人撑腰,所以哪怕嘴上不情不愿,有什么好事都是想着两个哥哥的,不然就他们俩这德行能当上生产队的三队长和仓管员?
“晚上黑乎乎的,尸体又重的要死,我们俩能把人弄过去就不错了。”
“合着抬死人的不是你是吧,你不怕我们俩还怕哩!”
两兄弟一人抱怨了一句,觉得这个妹妹就是屁事多,被翠华不耐烦的打断了。
“你们抬他回来的时候,被人看到了吗?”
“就竹编队的人,其他人修路的修路,挖水渠的挖水渠,应该没被别的人看到了。”二哥想了想回答。
翠华听到这里才松了一口气,没被人看到就好,就还有补救的机会。她赶紧吩咐道:“我去找一身干净的衣裳过来,大哥,二哥,你们俩赶紧帮大军换身衣服,把那伤口遮住。”
两人本来连着抬了两趟死人心里就不太舒服,总觉得晦气,怕沾上麻烦,现在还要给他换衣服,面上有点犹豫。
“哥,你们俩现在就算想置身事外也来不及了,你们知道这事和你们无关,我也知道,可村里人谁知道呢?谁又会相信呢?我一个弱女子可打不过大军。”
翠华板着脸不阴不阳的说了几句,两人这才不情不愿的把大军抬到床上去换衣服。
隔壁大军的亲大哥童大华一家听说自己的弟弟没了,连工也不上了,马上冲了回来。一直跑到大军家里,脑袋里还是嗡嗡嗡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军还这么年轻,人怎么就没了呢?
大哥童大华在生产队的田地当头挖水渠,水渠有大概两层楼深,可发大水的时候,上游的水库承受不住会开闸泄洪,他们这一带就要遭殃,只能每年挖水渠加高堤坝。
要把深沟里挖出来的泥土一担担的往上挑,既挑战体力又挑战平衡性,是个重苦力活。而且离家有点远,他本来听到这个消息后人就发软,所以赶回家时耗了点时间。
大嫂王翠红就在第三排后面那一截修路,离的不远,回来的自然要快些。等她听到消息赶回来的时候,童家三兄妹堪堪给大军换好衣裳,险之又险的避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