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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凭母贵 第64章 64

作者:隋堤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10 00:04:30 来源:文学城

县衙一般内设三班、六房。皂、壮、快三班暂且不提,兵房、刑房、工房、吏房、户房和礼房六房位居在县衙大堂的院子两侧。姚缨和姚秋商量过后,西侧兵刑工三房改作农务局,东侧吏户礼三房改作民务局。

姚善应允之后,她们开始整理六房。

除六房外,招县现衙还有仓房和粮房,这八房典吏原本共有十人,姚善以受贿之名打发走两个,一个刑房的典吏、一个户房的典吏,此二人太过油滑,留在县衙不仅做不了姚缨姚秋等人的磨刀石,没准儿还能把她们给碾了,因此不能留。

姚善把其他人留下来,除了用来帮助新吏员尽快熟悉各项事务、给她们做磨刀石,还有防止她们内斗的意图。

如果只有女人,这些女人才从宅门里出来,怕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争斗的毛病,若是有男人在,女人们就会团在一起。

姚善招女人进县衙做吏员,那些典吏、经书、清书和贴写等也不是没闹过,他们用罢职威胁她,要她还政于孙宏。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姚善夺了他孙宏知县之权后,就让他安分地待在后宅看书写字,应允过几个月就放他回京。为了回京,孙宏不敢也不想去和姚善叫板。

典吏等聚在县衙大堂前闹腾,姚善直接命人把孙宏叫过来做说客,劝他们老老实实听从姚夫人安排,不要闹事……

众人看前任上官不顶事儿,就先泄了一半气,待姚善开出新的俸禄,他们骨头和嘴都软了。

典吏月俸六斗米,一年俸禄折合银钱也就**两,像经承、清书和贴写这种连经制之员都够不上的,薪俸更低。当然,许多书吏自有贪钱的门道儿。

姚善招了许多女人进来,他们来钱的“门道儿”就做不下去了,若是没有女吏员,百姓来求他们办事,他们可以收些“谢礼”,有了女吏员,那些女人不缺钱不要“谢礼”,百姓求到她们那里,自家的“生意”不就黄了。

所以典吏等人闹事儿,不是受不了女人“牝鸡司晨”,而是受不了女人抢食。

可是现在姚夫人给他们典吏等同一级吏员月俸八百文,加上年节补贴等一年共计十二两银。五年考职改成两年,即便考不上官身,也会涨薪俸。

经承、清书和贴写这些非经制之员,姚善辞去了一大半,只留下二十来个老实点儿的继续做事。辞去的这些人倒也不留恋,钱少事多,还被典吏使唤来使唤去,不干就不干。剩下的人改称为“文书”,月俸五百文,加上年节补贴医药补贴等一年共计八两银。

“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姚善当着他们面儿嘲讽,他们都不带吭声的。

“对了,你们千万要记住,务必要乖乖听你们上官也就是司务的话,她们都是我身边出来的,脾气不好,你们如果惹她们不高兴,她们动手杀谁,杀了可是白杀。”

姚缨和姚秋的名声,他们早已经听说了。想到姚缨任民务局司务,姚秋任农务局司务,他们不禁汗毛直立。

姚缨带着民务局众人把吏户礼三房稍微收拾了一下,暂定为吏科、户科和礼科,并暂定下此三科分管事务:吏科管县衙所有官吏、衙役以及文书的考评升迁,以及官吏招考;户科管全县百姓户籍人口,婚事文书等;礼科管全县学堂开办,以及新礼法制定。

“李秋月暂管户科,柳水墨暂管吏科,上官蔚暂管礼科。”姚缨坐在户科,对民务局所有吏员文书说道,“虽然现在咱们的主要差事是制定《婚法》,但其他事也不能一点儿不做。写《婚法》纲要的同时,也得尽快把考评章程写出来。”

“这个考评章程水墨每天下午抽空写。其余时间和其他人一起制定《婚法》。”姚缨随后吩咐众人,“时间紧差事多,咱们也不要磨蹭,现在就开始,你们去拿炭笔和册子,咱们开始商量着草拟纲要。”

很快女男吏员们都拿上笔册,围坐在姚缨桌边。

姚缨直接点名询问:“秋月,你先说一下,你觉得《婚法》应该分几部分?”

李秋月昨晚和水墨一起借《大明律》的《户律三·婚姻》看过,通过借鉴朝廷律法,她们很快对《婚法》有了大概的想法。

“我觉得可以分为四大部分:可以成亲的情况、禁止成亲的情况、和离的情况,以及聘礼和嫁妆等财产分配继承。”李秋月翻开自己的册子。

“水墨,你有要补充的么?”

“昨晚我和秋月姐一起商量的,我没有补充。”水墨笑道。

“那上官呢?”姚缨看向上官蔚。

上官蔚是梁永忠妻子,家中自是有《大明律》,她昨晚归家后也是立刻从梁永忠那里拿来《大明律·户律》来翻看。看完之后,记下一点儿笔记,现在看来她和李秋月、柳水墨想法差不多,便没开口。

姚缨最后看向其他三名男吏:“你们有何看法?”

三名男吏心中嘀咕个不停,嘴上还是说“没有”。

“那就先暂定四部分,咱们开始商议可以成亲的情况。”姚缨手持炭笔,在自己册子上边写边说,“先说年龄吧,你们认为女男各几岁可以成亲?”

“啊?成亲年龄也要管么?不是女子及笄就可以么?”上官蔚有些惊讶。

姚缨笑着解释:“当然要定下来,女子十五岁身体还没长好,并不适宜成亲。以前怎样奶奶管不着,以后便不能如此。”

水墨是柳聿的侍女,也经常跟着姚善习武,和李秋月都算是姚善身边的,日日耳濡目染,对于姚善的想法早就从不解变成认同,并且渐渐开始想姚善所想、思姚善所思。

她们听姚缨这样说,自然是十分认同,齐齐点头。颇有些“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黄帝内经》中有言:女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水墨犹豫了一下,“我觉得定女子二十一岁以后成亲比较好。”

“二十一?”三个男吏员同时倒吸一口凉气,这是说什么胡话!

“怎么?”姚缨瞥向他们。

“这、这不大合适吧?”其中一个男吏员大着胆子道。

“女人什么时候适合成亲生子自然是女人最明白。”姚缨轻笑,“你们男人又不会生孩子,你们懂个屁。”

李秋月和柳水墨相视一眼,然后抿着嘴努力憋笑:姚缨/缨姐的语气和奶奶好像哈哈哈哈哈。

“你!”男吏员气得立刻伸手指向姚缨。

“你什么?本司务是你的上官。”姚缨冷声道,“能做这份差事就继续做,做不下去就辞职回家。”

那个男吏员随后把手放下,怂了吧唧地低下脑袋,不吭声了。

“秋月和上官,你们觉得女子定在几岁以后成婚合适?”姚缨转过头问李秋月和上官蔚。

上官蔚本来想说十八,但听到李秋月说二十一,她也不好意思说十八,便顺大流:“二十一挺好的。”

“那就暂定二十一。男子多少岁?”姚缨拿笔在册子上记下。

“男子十八吧?”李秋月马上接茬,“之前统计人口的时候就发现了,男人寿命比女人短,奶奶也是这么说。”

“若是成婚,就该女大男少,要不然男人早早死了,如何白头偕老?”

上官蔚忍不住点头:“有道理。”

无人注意的三名男吏员气得用力握着炭笔,笔尖把册页戳出一个深深的小坑。

水墨举手:“我觉得十七也可以。”

“行,暂定十七。”姚缨继续下一点,“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过日子,主要还是女男二人之间的事,我觉得缔结婚姻应该看女男二人意愿。”

水墨点头:“对,必须要新人到衙门亲自表明意愿,才能办理婚书。”

“还有不能纳妾蓄婢,只能一妻一夫。”李秋月补充。

“那已经纳妾的怎么办?”上官蔚提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可以离异,如果不离异,衙门也不会硬要人家分开。”姚缨放下炭笔,端起桌上的茶碗,喝了口茶,“成亲需要双方愿意才能一起过日子,但离异只要一个人不愿意就可以。”

“意思是……女人也可以休夫?”上官蔚又一次惊讶了。

水墨一派理所当然:“既然男人可以休妻,女人当然可以休夫。”

此时三名男吏员手中的炭笔,已经把册页的纸张戳破好几张。

休夫……想想还挺爽的,上官蔚没忍住笑了一下。

“昨天奶奶正好说过旧律法在离异之时的荒谬之处,'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这个要改。”李秋月忽然开口,“嫁妆应该为女子私产,离异再嫁,嫁妆应听自己为主。”

“对对对。”水墨猛点头,“嫁妆和聘礼应该在婚书上写明。”

“我对聘礼有个想法。”姚缨放下手中炭笔,“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子嫁人图个吃饱穿暖,如今周围聘礼低还到不了女子手里,对女子很不利。”

“我觉得聘礼应该亲自给到女子,并且婚前商议好婚后生育几个孩子。生育一个孩子起码需要五两银,如果商量好生育四个,就要至少给二十两聘银。离异时如果女子已经生育,聘银不用退还。”

“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李秋月目光炯炯地看向姚缨,“离异时女子可以选择带走自己的孩子。”

刺啦——

炭笔划破纸张的声音从男吏员手下传出来,姚缨等人齐刷刷看向他们。

“怎么?不满意?”姚缨笑道,“那男人自己生。”

1.有些县衙不止六房,还设立了其他科房,比如仓房、粮房、盐房等等。

2.房首是典吏,少的话6—8人,多的话十几人,算是有编制,其他的经承、清书、贴写都是合同工。

经承是有资历的合同工,清书是差一些资历的合同工,贴写是底层合同工。

3.明代“六品至杂职司吏一石,光禄司等典吏六斗”,清代典吏一年六两银。这些人工资很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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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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