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大多数都喜欢粉色的,我觉得咱们还是换个颜色,粉色的围巾就不错,你可以送一整套,粉色帽子,粉色耳罩,粉色口罩,粉色围脖,粉色手套,女生大部分都会很喜欢,而且贺慈的皮肤又很白,粉色很衬肤色。”
“粉色是大部分女孩都喜欢,可是贺慈不是一般的女孩,我都没见过她有一件粉色的东西,我觉得她不喜欢粉色。还是红色好看,今天她穿着连衣裙站在门口,让我感觉,她就像一只红玫瑰,耀眼夺目,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可行,送一整套红色护具,这主意真不错!”
南意心里暗忖:你丫的,不是本命年,大冬天的给人家送一整套红色,再配上绿色,真是天下绝色,大哥你醒醒吧!南意准备换种方式来劝路野。
“路哥,红色是好看,但是贺慈好像更喜欢绿色,我经常见她穿绿色的衣服,所以咱们要不然换一种颜色,换成白色百搭。”
“我不喜欢白色,冬天一下雪,白色也不好辨认,红色一眼就能瞅见。我就打算冬天全身红装,这样搭配她的围脖,正好一对。”
南意一脸黑线,心想是救不了这死孩子了,就让他自己跳自己挖的坑吧。
“您真有品味!”
路野一脸满足地享受着她的阿谀奉承,一边吃着葡萄,突然冒出一句:
“你今天和那小子在干嘛?”
南意心想:也没有告诉他和崔希在一起,这家伙从哪儿打听到的,连忙解释:
“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你这边的,是阎王爷要崔希给我补习数学,你也知道,最近咱俩在一起不务正业,我的成绩一直下滑,数学更是问题百出,阎王爷还没和我爸妈摊牌,替我瞒着这次模拟考试的成绩,我就寻思着,是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那我知道了,一定是那家伙不让你回我信息的,我明天就去给他下战书,我们要来场光明正大的男人之间的较量。”
南意觉得这家伙脑子一定被切除了脑垂体,要不就是阿尔兹海默症犯了,记吃不记打,这丫的现在还是伤员,就不记得上午被人当成沙袋打的事情了。南意用手捏了一下路野的脸上最紫的那坨肉,这厮冷吸了口气,双眼瞪大看着她。
“你干嘛谋杀亲夫,我要告诉小妈去……”
“这可是我家,你要是今晚想露宿街头,那你就去说吧,反正我妈今晚在你家,不回家,她也拿我没办法,我现在要写作业了,你去你房间爱干嘛干嘛!”
南意把路野从椅子上拽了起来,推出门外,连同他的书包,不容路野反驳,就把门锁死。
第二天早上,南意和路野在小区外吃了早点后,路野又买了牛奶和面包。
“从今天起,我要给贺慈带早餐了!”
南意心里藏不住笑意,但是还得装得可怜巴巴。
“路哥,你这太伤人心了,不能见色忘友呀,谈恋爱归谈恋爱,该犒劳朋友的心意也得有呀!”
“我看你心里可乐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