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咱们走吧。”施宇催道,显然是想“速战速决”。
常笙笑了笑,柔声道:
“好。”
宝宝照片并没有拍多少,很快便选好了。施宇刚想起身,常笙突然问道:
“大宇想不想看铭铭小时候的照片?”
一听这话,施宇的屁股牢牢的粘回椅子。
这简直对他太有诱惑力了,而且他非常清楚的明白,如果常铭在场自己肯定看不成,所以这照片还真就只能偷偷看。
常笙见他一脸期待的模样,忍不住笑了笑,从书桌里取出一本相册。
原本施宇以为这一整本都是,却看见常笙直接翻过去一大半,然后从相册里取出了一张7寸照片,递给施宇。
施宇一看便笑了,照片里的小孩浑身是泥,傻站在田埂里,倔强的抿着嘴,低着小脑袋不肯看镜头。
“这是玩游戏玩数了吗?还是不小心摔田里了?”施宇笑问道。
常笙也笑了笑,说:
“是我推他下去的。”
施宇的笑容瞬间褪去,直觉告诉他常笙接下来的话便是常铭不愿提起的往事,追问道:
“为什么?”
常笙拿回照片,轻轻的抚摸照片上的小人,眼里全是愧疚:
“因为我恨他抢走了我的爸妈,恨他占了我的位置,恨他夺走了我的未来。”
一席话,让施宇讶异不已,他感觉常笙在说另一个歹毒的陌生人,而不是眼前这个亲切的姐姐。
却见常笙话锋一转,所有的怨恨都变成了庆幸与感激。
“可后来我才意识到,他哪里是抢劫犯,根本就是那个家最大的受害者。出生后的他,根本就是救了我,独自一人活在那个地狱里啊。”
常笙摸着常铭的书包带,眼里满是心疼:
“你知道铭铭为什么这么珍惜这个书包吗?”
施宇沉着脸,摇了摇头。
常笙微微一笑,竟有些骄傲道:
“他不是在乎这个书包,而是在乎肩带上我给他绣的这只小鸟。”
施宇看着肩带上,那白色的看不出形状的线团,嘴角不自觉上扬。可常笙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里五味陈杂。
“他以前总是拎个环保袋上学,后来初中毕业,他们学校给毕业生一人发了一个毕业礼物,就是这个书包。学校的东西,质量你知道的,才背了不到一学期,他就又拎回了环保袋。我那时候问他,家里那么多书包为什么不背,他总是沉默。就算我给他换上新的,过两天回去看,他又拎回环保袋。”
想到小常铭那股子执拗,施宇忍不住嘴角扬了扬。
“没办法,我就把他那旧书包找出来,把断了的肩带给他缝上。黑包白线我嫌太难看,就要给拆掉。他突然对我说:‘缝一只小鸟吧’。我那会儿笨手笨脚的,缝出来哪像小鸟,可他却看着它笑了,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笑,可我看见了却只想哭”
常笙自嘲的笑了笑,继续道:
“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背新书包,也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小鸟,可我却什么都做不了。”
常笙的自责重重的击打在施宇的心上。
他曾因常铭努力挣钱,生病不却愿医治,把日子过得拮据单一,而怀疑他是孤儿。
后来得知他父母健在,甚至家境殷实,就更无法理解其中缘由。
而今天,施宇心中的疑团终于得到了解答,可他却感觉不到一点愉快。
此时,被姐夫打发回来的常铭,正站在门口,一脸冰霜。
再痛苦的诉说,让人感同身受,潸然泪下一把后,都会有结束的时刻。
而对常铭来说,那些年的每时每刻,都是他一分一秒熬过来的。仿佛永远都得暗无天日的活着,至于解脱,遥遥无期。
事实上,他也曾幸福,曾以为家庭是温馨的,成长是快乐的。
毕竟,一出生他便是家里的宝贝,爹疼娘爱爷爷奶奶宠。懂事之前他也是个乖巧的娃娃,长得漂亮又聪明,七个月走路八个月开口说话,让叫什么就叫什么,带出去格外讨人爱。
大人们都夸他勇敢不怕疼,因为无论怎么摔倒都不会哭。
可大人们如果看仔细些,便能发现他不是不想哭,不是不怕疼,甚至恐惧将他的疼痛放大百倍。
但那又怎样,他那时早已知晓,喊疼亦无人来哄,只有忍耐,才是最快的修复方式。
所幸,这项本事,在他学会走路之前就已训练成功。
人类来到这世界拥有的第一笔财富便是哭泣。
喜极而泣时,泪水让快乐翻倍;
痛哭流涕时,泪水让悲伤减半。
会哭就意味着还活着,光有血还不行,得会流泪才是真正的人。
可就有这样一位母亲,从小便不让孩子哭泣。因为她的丈夫听见孩子哭时,会嫌弃她带不好孩子。
不懂言语时,常铭一哭,孙晓芸就会用毛巾塞住他的嘴,让他发不出声音来。后来听得懂人话了,孙晓芸便双法并用,边堵边教训,连吼带骂。邻居家听着,好不热闹。
直到常铭停止哭泣时,孙晓芸又会抱他,亲他,向他道歉,承诺下次不再这样。
可下次之后,永远还有下下次。
常铭害怕了,也学乖了,哪怕指甲陷进肉里,他也不再哭泣。
但他本能的想要逃跑,想要求救。
所以,无论跌倒多少次,他都要学会走路;
无论咬破多少次舌头,他都得学会说话。
人人都说他是天才,可这天才的背后是魔鬼一样的母亲。
神通广大,本领极强,让他无处可逃,更无人敢救他。
所以,三岁后的常铭,又学会了一件新本事,那就是察言观色。
他发现父亲回家对着母亲总是板着脸,看见他时却笑的很开心。所以他天真的以为两人是一个阵营,每当父亲在家便缠着他,甚至想让他带自己去上班。
一定程度上,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只要他哄的常国盛开心了,孙晓芸也会格外温柔,表现的就像一个正常母亲。
但常国盛总是来也匆匆,却也匆匆。家就像是他的歇脚处,休息够了便会离去。最开始,常铭会不开心,常国盛便会哄道:
“儿子听话,在家乖乖呆着,爸爸挣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最开始,常铭是相信的,就算常国盛每一次都只带着没处理完的文件。
后来,他知道这是大人的谎言,渐渐的,也就不在乎了。
他每天还是会盼着常国盛回家,因为如果哪天,常国盛不回来歇歇脚,孙晓芸就会没来由的打他一顿,一边打还一边骂:
“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生?那四年你去哪了?你要是早点当他儿子,他就不会去找那个狐狸精了!”
一次两次,常铭听不懂母亲的怨气。
两次三次,他开始有点明白,父亲不喜欢母亲的也许是因为自己。
四次五次,
六次七次,
八次九次......
常铭懂了,原来在孙晓芸没能给常国盛生儿子的那四年里,他在外面找了个人。嘴上说是给常家传宗接代,实际就是金屋藏娇。
而这一藏,便一发不可收拾。
金屋未换,里头的金丝雀却不知换了多少只。
孙晓芸不愿相信丈夫的背叛,不愿接受自己被厌倦的现实,便将所有的错都归因与那颗迟到了四年的精子,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这颗唯一成功的“受精卵”身上。
孙晓芸打常铭,常国盛听说了,便打孙晓芸。孙晓芸等常国盛走了,又继续打常铭。打完之后关在房间里,直到常国盛第二天回来再将他放出来。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暴力。
在这个过程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邻居当居首功。
一年又一年,常铭就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渐渐长大。
十六岁那天,常国盛提出要和孙晓芸离婚,他对常铭说的那番话,便成了常国盛多年来,唯一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说:
“儿子,在你长大之前,爸爸有责任为你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让你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但今天你十六岁了,以后就需要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接受你想逃避的,战胜你所畏惧的。而这第一场练习,便是接受爸爸妈妈的离婚事实。但别担心,就算离了婚,你永远是爸爸唯一的儿子,爸爸的钱也只会是你一个人的。”
看,这份礼物多贵重,唯一的继承权。
几十年之后他将一夜暴富,化身千万富翁,引百万人妒忌。
可这些是他想要的吗?是他在乎的吗?
他的父母从来不会想这些问题,在他们看来,父母把一切都给你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是啊,没什么不满意的。
十六岁的常铭毫不犹豫点了点头,不是为了这三千万的继承权。
而是他想着,如果常国盛和孙晓芸离了婚,他的脖子上的枷锁至少可以减轻一点。也许他们会觉得有愧于他,而偶尔能还他点自有。
更说不定,孙晓芸会找到一个爱她的好男人,如此,她的人生可以不再只有怨恨,也可以有温暖有爱情。
还有还有,再也不用看两人打架,更不会再挨打挨骂。
这些,不说梦寐以求,但也算得上是他想要的礼物。
可最终,常铭的愿望没能实现。
不知听了谁的劝导,夫妻两得知父母离婚将不利儿子娶妻。常国盛一听可能会影响常家的香火传递,连提都不敢再提。孙晓芸更是喜笑颜开,当天回家便做了八菜一汤。还换上了新装,挽起了长发,风姿绰约,一如当年站在讲台般自信美丽。
可当天,常铭和她一起,等到热汤飘冷油,等到新服成旧衣。从夜幕降临等到月上柳梢,从夜深人静等到了楼道细簌,餐桌上第三副碗筷依旧没有主人。
最终,孙晓芸对着饭菜,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都吃了吧。”
然后开始悄无声息的落泪,常铭看了她一眼,便低头开始往嘴里塞。直到空空如也的胃被填满,桌上的饭菜也只解决了一半。
孙晓芸见他停下,突然拿起面前的碗便砸向常铭,歇斯底里的吼道:
“我说了让你都吃完,没听见吗?”
“我辞了工作,辛辛苦苦在家伺候你,就这么报答我吗?啊?”
“这么简单的事你都做不到,生你干什么?”
“我欠你们什么吗?为什么要受这种罪?”
到了开始反问自己的时候,常铭知道,下一步就该是自责。
果然,她很快手忙脚乱的抹掉自己的眼泪,捡走常铭碗里的碎片,将没吃完的菜全部挪到常铭面前,语无伦次的说道:
“对不起,对不起儿子,妈不这样了,你别害怕。赶紧吃,你多吃点,吃饱了还要上学,快吃,吃这个,你不是最喜欢的吗?快吃啊......”
常铭早就不会吓到,更不会哭泣。只是端着碗筷,继续吃。他知道,只要自己吃完了,孙晓芸就会停止这一轮的吵闹。
那是常铭第一次胃疼,从此便成了家常便饭。
在看到诊断书那天,常铭想了很多。
他想,如果常国盛每次回家记得给他带些吃的,是不是被关在房间里的时后,可以拿出点来垫垫?
他想,如果孙晓芸可以不在他吃饭的时候哭闹,是不是饱了以后就能放下碗筷?
他想,如果他把从小拾破烂攒的钱都用来买些王医生送他的那种小蛋糕,是不是上午课就不会那么饿?
他想,明明一个小蛋糕就能解决的问题,明明少吃一口饭便可避免的疾病,为什么他没做到?
说到底也都是他咎由自取,所以常铭谁也不怪,哪怕明天就得去死。
只不过,在死之前,他希望把账都还了,自由自在的离开。
经济独立只是他逃离那个家的第一步,只有当他还清所有的养育花费,才能算彻底的了断。
到时候,他就因为喜欢而吃蛋糕,而不是为了果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