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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刷礼物的漂亮姐姐 第15章 第 15 章

作者:吻银月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02 15:44:27 来源:文学城

“小腿靠在这里,再往下,停。”

廖星情伸直腿,悬在沙发边沿,蒋旭初拆开绷带,让她勾起脚踝。

她的脚踝细到一只手就能握住,蒋旭初扯着绷带绕了两圈,指腹不经意碰到她的踝骨。

很烫,廖星情的脚背绷紧了,她的皮肤薄而白皙,淡青色的血管浮出来。

蒋旭初顿了顿,“很痛?”

“没,”廖星情说:“我比较怕痒。”

虽是这样说,蒋旭初还是放轻了动作,绷带缠到脚底,虽然尽力避免,还是碰到了一下。

女人的脚趾翘了起来,深蓝色的指甲,上面还有细闪颗粒,看上去就像星河。

他脸上出现了细微的波动,立刻让密切关注着他的廖星情察觉到,她的心顿时提了起来。

她之前拍照片发过朋友圈,蒋旭初极可能刷到过那条动态,此刻再看到同样款式的美甲,心里至少隐隐古怪。

廖星情轻轻呼吸,抬起唇角,“怎么了?”

蒋旭初拉直绷带,在她踝部又绕了一圈,再到脚背斜下方穿过脚底,“还挺闪的。”

指代不明,意味不明,廖星情佯作不知情,“你说这个?”

她晃了晃脚,蒋旭初下意识地抓住,“别动!”

原来不止脚踝,脚背也能轻易握在手心。

两个人都愣住了,蒋旭初松开手,他闭了闭眼睛,“抱歉,我不是故意。”

他还没解释,廖星情就笑着说:“我知道,绷带还没绑好,我乱动可能就前功尽弃了,你别道歉,是我的问题,你是为了我们好。”

蒋旭初笑了下,“谢了。”

话题被中途打断,蒋旭初没再问,但为了断绝后患,廖星情还特意往回找,掐灭可疑苗头。

“这个叫做猫眼美甲,上面的纹路是用磁铁吸出来的,我脚上这款是玻璃珠,最近网上风很大的。”

“哦,很多人做?”蒋旭初漫不经意地问。

可算来了,要的就是你这句,廖星情笑道:“当时老板跟我讲,来做美甲的十个客人里,有八个要做猫眼。”

廖星情美甲换得挺勤,做的都是时兴款式,猫眼确实是近期较热,把这些讯息透露给他已足够,她舒舒服服地靠着沙发,等他缠绕完全。

蒋旭初停下动作,廖星情看了眼,他已经做好最后的固定。

桌上没有剪刀,蒋旭初按住绷带一边,单手用力扯断,那一瞬间,他手臂上的青筋活了过来。

“痛吗?”

“你都按住了,”廖星情好笑道,“怎么会痛?”

“学了包扎之后还没用过,不好把握力道,”蒋旭初把绷带末端给她,起身活动了下手腕关节,“看来我掌握得不错。”

他表情放松,看来心情也不错。

廖星情自己把绷带塞进脚底,他还真是点到即止,恰到好处,多一点暧昧都十分吝啬。

什么时候是他女朋友了,应该就不用自己塞了。

外套挂在手臂上,蒋旭初拨出去电话,“喂?你到哪了,我这边结束了……”

他边说话,边往门口走,拿远手机问廖星情:“你能走路吗?”

这间办公室离店门口很近,穿过厅里就是了,廖星情点了点头。

蒋旭初说:“一会儿施良发你消息,你就走出来。”

廖星情再点头,他反手关上了门。

听语气他是不会回来,过了十几秒,廖星情扶着沙发,慢慢地站了起来。

她光脚踩在房间的毯子上,走了几步,脚踝传来轻微的痛感,但不影响行动。

廖星情低着眼,看着脚踝,笑容无奈而温良:“都说了是皮外伤。”

施良这一路风驰电掣,就一个红灯都上蹿下跳,像林子里跑出来的猴子。

赶紧给蒋旭初打电话,让他来门口等着。

杀千刀的蒋旭初,去趟卫生间就把他女神给撞崴脚了,他们宿舍这两个人,一个撞她车,一个撞她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还不知道姐姐会怎么想,她一定也觉得晦气,想着,施良都要流面条泪了。

蒋旭初当时说要去洗把脸,让他们先走,他刚要说等他一块儿,他就走远了,腿长了不起啊?

于是施良跟廖星情说拜拜,他们立定,姐姐心神不属的样子,反应了两三秒,“……拜拜。”

说完她转身,去的不是门口,也是卫生间。

人有三急,理解理解。

再看到他们两个,却是一个扶着一个。

蒋旭初问店长借了办公室,施良本来想进去看望廖星情,蒋旭初挡在门口,“她扭伤了,一会儿要包扎,你是男的,她会不自在。”

明明是他把人撞伤了,这说的什么话?施良看他不爽,呛声道:“搞笑,你不是男的啊?”

蒋旭初本来就烦,他语气也呛:“要不是我撞了她,谁爱进谁进。”

施良更不爽了:“你冰清玉洁,你高尚,你牛,行了吧?”

“你现在脑子不清醒,我不跟你吵,”蒋旭初尽力克制火气,“要不这样,你想进去你自己去问她,我出去买药。”

也是情绪上头了,施良追了一句:“什么不跟我吵,是怕吵不过吧?”

蒋旭初留给他一个背影,“我怕我说话太难听,你受不了。”

神经病,施良使劲瞪着他,忍住,忍住,他告诉自己。

蒋旭初一出门,他就笑得呲牙咧嘴。

这人还挺有自知之明。

施良坐到大厅沙发上,发微信问廖星情情况。

她说:不严重,谢谢关心。

-施良:九日他不是故意的,不好意思啊姐姐,本来我就对不起你,这下更对不住了[流泪][流泪][流泪]

-大大大美女:真的没事

-大大大美女:[摸头]

施良更愧疚了!他没提看望的事情,其实他也觉得蒋旭初有道理,就是嘴上不服输。

看他愁眉苦脸的,路过的小秦问了两句,施良摆了摆手:“一言难尽,就不耽误你上班时间了,呜呜。”

小秦往他面前还没撤走的盘子里,又投喂了两块老婆饼。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蒋旭初盼回来,施良催他进去上药,他没一会儿就出来,没一会儿就出来,给施良给急的。

第二次,蒋旭初问店长:“这里有没有多的车?”

“没有,都是客人的,我是住在店里,小秦地铁通勤,其他员工我帮您问下?”

“我有车我有车!”

施良伸直手臂,他由衷感谢昨天的自己,“我昨晚把小电驴扔地铁站充电了,离这几百米,我去开过来,正好我们俩也能开回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眼前就是汽修店,施良咻地开进去,果然看到蒋旭初,他一个摆尾,刹在蒋旭初面前。

“别耍帅了,让你姐姐出来。”

施良掀起头盔镜,乖乖地拿出手机,“你怎么不发?”

蒋旭初刚洗完手,随意甩了两下水珠,“我没加她微。”

施良稀奇地看了他一眼,“不是,你真冰清玉洁啊?还是瞎啊?你不觉得姐姐超级漂亮吗?还是在你们大帅比的世界里,她这款的算清粥小菜,just soso?不值一提?”

蒋旭初:“我有说她不漂亮吗?”

“你也没说过她漂亮啊?”施良莫名激动起来,“留个大美女的联系方式这不人之常情吗?躺在好友列表里都蓬荜生辉!”

蒋旭初的手机屏亮着,他只是看,也不划,“我要真加了,你又不高兴了。”

施良开朗道:“不会不会,帅哥美女看对眼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哪轮到我一个妖怪来反对?”

“别乱说话。”蒋旭初头也没抬,往施良头上敲了一记。

施良嘿嘿笑了两声,“我也不是自我贬低,话糙理不糙,姐姐一看就是对我没意思。”

说着,施良脸上的笑收了起来,他无比认真地说:“说真的蒋旭初,如果你真觉得姐姐好,你尽管去追好了,不用顾及我,你跟她是一回事,你跟我又是另一回事,又不冲突。”

蒋旭初叹了声,他看向施良,“第一,不是谁好看我就要追;第二,她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不是客体,她有想法;第三……”

他忽然收住声音,手机在手上转了圈,施良被他吊得抓耳挠腮,“怎么停在这里,你是不是故意的?”

蒋旭初往他身后,抬起下巴示意,“你姐姐来了,你送她回去?”

女人扶着墙壁慢慢走着,手里提着购物袋,那顶宽大的帽子又戴回她头上。廖星情穿过走廊,越来越靠近门口。

施良先是欣喜若狂,“好啊好啊!”

又想到什么,扯住领口闻了闻,自己都嫌弃得直皱鼻子:“我靠!不行不行,下午这太阳也太大了,我快被自己的臭汗熏入味了!”

施良二话不说,摘下头盔扔给蒋旭初,“不管你对她什么感觉,日啊,人是你撞的,要对人家负责到底啊!”

蒋旭初眼不见心不烦,关了手机,扔到电动车前面的筐里,“知道了,快滚。”

这时候已经五点多了,太阳热度消退,傍晚的风吹得人清爽,施良跟廖星情打了招呼,坐到店里等蒋旭初回头接他。

看到是电瓶车,廖星情面色如常,“我侧着坐吧,这样不太好开,你可以吗?”

蒋旭初套上头盔,全盔把他头发往下压,只露出眼睛和一截鼻梁。他正在系安全扣,闻言,空出手,比了个OK。

“蒋旭初,”廖星情单手抓着帽檐,“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帅?”

他的手指搭在扣带上,“很多。”

廖星情笑了笑。

蒋旭初戴好头盔,才从筐里拿出另一个,递给廖星情,“把袋子给我,还有帽子。”

廖星情往上掀,大帽檐拿下来,正好有风经过,把她的长发往后吹,几缕落在肩头。

雪白的清纯的脸,全藏到头盔后面,蒋旭初拉下防护镜,“走吧。”

廖星情对气味很敏感。

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味道,不止是洗发露、沐浴露、须后水,或者是香水,还包括毛孔里散发出来的,费洛蒙的气息。

蒋旭初给她的感觉很像琥珀,而琥珀本身是没有味道的。

她便象征性地联想到阳光,但他又不是灼烧的热感,而是凝固稳定的,就像密封的琥珀一样。

廖星情坐在他身后,裙摆簌簌地飞扬,她抓住座椅尾部的扶手,在手机上打字。

车筐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又一下,好几下。

不知道是不是廖星情的错觉,车速变快了,到下个红灯,他反而没有动作。

廖星情的目光越过蒋旭初头顶,红灯开始倒计时。

十五秒,

十三秒,

十秒。

……

蒋旭初最终屈服,太过用力,盖帽砰地撞到车灯上,他认命地从车筐底部,把手机掏出来。

-廖星情:好吧我承认,你最帅,还有,

-廖星情:蒋旭初,廖星情现在没有男朋友

-廖星情:所以

-廖星情:消失的太阳,可以回来我身边吗?

“切,”廖星情还听到,蒋旭初的头盔后面,清晰地传来一声笑,带着刻意压抑过的愉悦,“我就知道。”

这么臭屁?

得,低头一看,他回得更臭屁:

-蒋旭初:哦。

-蒋旭初:引用廖星情[好吧我承认,你最帅,还有,]:毋庸置疑。

喇叭声此起彼伏,刺耳到除他们以外的人,都感到一阵吵闹。

绿灯已经亮了,蒋旭初按出发送键,便把手机揣进兜里。

他引用了廖星情最后那句话,他回应道:

-蒋旭初:太阳收到[敬礼/]

好喜欢好喜欢!!把自己写成尖叫鸡!!!

以下是专栏预收=3=

-《天下第一喜欢你》-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常乐爸妈给她取这个名字,只希望她天天开心。

常乐如父母所愿,家境一般般,脸蛋胖嘟嘟,身材圆滚滚,性格软趴趴,成绩也平平,但她成天到晚乐哈哈。

青春期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不仅吹胀了她的胸脯,也搅乱了她的一池心事。

常乐是一个很随大流的人,就像,她一般喜欢正当红的明星、正流行的作品、正热销的食物。

就像她喜欢的季永夜,也是女生们心照不宣选择暗恋的“大众推荐”。

为了季永夜,常乐千辛万苦地减肥,又千方百计地变美。

喜欢他是一件如履薄冰的小事,但和季永夜有关的风吹草动,立刻能让她的世界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毕业典礼最后一天,常乐原以为自己倒霉透顶,见不到他可能是最后一面了。也是那天,她骑着小电驴阴差阳错,走了不常走的回家的那条路。

常乐碰到了季永夜,她觉得是老天眷顾,头脑一发热就大胆告白了。

听她磕磕绊绊说完,季永夜漆黑的眼映着灯光,显得比白天温柔:“同学,谢谢你的喜欢。”

“祝你前程似锦,得望天光。”话罢,季永夜微微颔首,他的眉眼很干净,但离她很遥远。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吃不到的白天鹅不要硬着头皮去吃。

常乐选择躺回去,做一只咸鱼。

-

七年后,处在人生低谷的常乐再次遇到季永夜,他还是那么耀眼,那么多人喜欢。

她和他关系越近,越是忘不了她,因为她越来发现他完全值得少女的一腔心事。

完了这不是?常乐抓耳挠腮。

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感情只占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她又重新减肥、又渐渐变美,但这次她是为了自己的心情。

边工作,边生活,再抽出多的时间追他。

因缘巧合之下,继暗恋和追求后,面对季永夜,常乐做了第三件事,她把人给睡了。

就在她躺在床上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收拾烂摊子的时候,男人揽过常乐的肩,高窄的鼻骨蹭过,她浑身颤了一下。

他笑了下,笑意淡而清晰,“不多睡会儿吗,我还好困。”

常乐瞳孔地震,他他他是在对她撒娇吗???

-

有人说,对的人站在前途里。

对常乐来说,季永夜不仅是季永夜,更是似锦的前程里,那一盏永不熄灭的引航灯。

*太阳花x冷月光

-《仙仙的下雨天》-

男演员盛夏里因为汪雨浓导演的《仙仙》爆火,粉丝疯狂围堵,声嘶力竭:“仙仙——”

他那时性冷到孤僻的地步,但只要有人喊他”仙仙”,盛夏里就会笑。

爱他的人从此以这个角色称呼他。

后来他和汪雨浓分手决裂、渐行渐远,他从四十平的出租屋搬出来,扔掉了她的衣服、物品和她相关的一切,连“纹就纹谁洗谁是狗”的纹身也洗去了。

所有的誓言终将褪色,他想忘了她,但总有人或痴迷、或亲昵地叫他,仙仙,仙仙。

盛夏里摆脱不了“仙仙”,是汪雨浓在无数的雨天里,烙在他骨髓里的瘾。

那时,在昏暗的狭窄的潮湿的房间里,她头发散乱,眼睛却是明亮的,她抓着他的颈发,仙仙,一声又是一声,仙仙,仙仙。

盛夏里甘之如饴。

仙仙明明住在盛夏里,不向往太阳,却十分怀念下雨天。

*黑马女导演x她一手捧红的男演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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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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