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晋阳城内,最富贵气派的某座宅邸外。
秦若芙背着小包袱,从墙角下的狗洞里钻出。
小巧的鼻尖上沾了些灰,精心梳好的云髻与珠花也微微散乱。
好不容易逃离了这偌大的牢笼,秦若芙叉腰,抬头盯着比自己高出许多的院墙,檀口一张,柳眉一竖,颇为盛气凌人地骂道:
“呸!我才不要和沈家那个昏迷了一年多的瘫子成亲!这亲谁爱结谁结!”
“小姐,你慢点……”
另一个年纪尚轻,身着劲装的女子也从狗洞里钻出来,听见骂声,迷茫问道:“小姐,你还没与那沈三郎见过面呢,万一他也是个美男子呢?”
秦若芙满脸不屑,轻嗤一声,“那又如何,这世间的美男子还能少了不成?今日起我就要去拜入合欢宗门下,阿姐跟我说过,那里个个都是有姿色的男人,胸大腰窄,脸小屁股翘,扭起来可带劲了,本小姐就不信找不到我的命定之人!”
呃……这是大小姐的原话没错,但是冷不丁从二小姐口中听到,思雨还是悄悄红了脸,小声道:“小姐,这合欢宗听起来好像不是很正经的样子啊。”
“正不正经我自有分辨。”
秦若芙掸了掸裙摆的灰,转过身头也不回,“思雨,咱们走!”
“是,小姐。”思雨连忙握紧手中剑,跟了上去。
两人离开生活多年的地方,一路南行。
这大半个月天天风尘仆仆地赶路,秦若芙早就失去了初入尘世的兴奋与好奇,两手托腮,蔫蔫地坐在剑尾,眼巴巴盼着什么时候能够到达合欢宗。
思雨见她伸手裹了裹毛绒披肩,不免一阵心疼。
唉,这一路可苦了她家小姐。
思雨暗自叹息,回想起一切的起因——
老爷当年与吴兴沈氏定下婚约,将沈氏最小的儿子配给小姐做夫婿,结果那沈三公子是个混世魔王般的纨绔,一年多以前被仇家拿砖头打坏了脑袋,一直卧床昏迷到现在。谁知道他何时才会醒来,运气好些也许是明日,运气差些……这辈子可能都醒不过来了。
小姐如今二八年华,正是最好的婚配年纪,这样猴年马月地等下去,无异于守活寡,还是为了一个未曾见过面的男子守活寡,平白磋磨去最美丽的容颜,这谁受得了?
可老爷最讲信义,说什么都不肯解除婚约。
苦等对方一年多已是小姐心善。思雨忿忿地想,倘若那沈氏也有这般善心,早该强硬些与老爷协商解除婚约,还小姐自由身,硬是拖了这么久,只怕也不想放小姐走,实在可恨。
而且若非二者相逼导致这种境地,小姐也用不着逃婚,千里迢迢到那巴山楚水之地去受罪。
“思雨,还有多久才能到合欢宗?”
思雨手捏剑诀,将御剑的速度放慢,又多施了一层抵御风寒的法术罩在秦若芙身上,这才说道:“小姐,我没去过合欢宗,我只知它在益州之南,要不等我们到了益州,寻个人问一问?”
“行。”秦若芙似想起什么,皱着眉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嫌弃道:“等到了益州地界,我要找个客栈好好沐浴一番,这日日风吹日晒的,我的脸都要皴了。”
思雨笑道:“小姐肌肤吹弹可破,像是可口的蜜桃,怎么会皴呢?”
秦若芙被她说得脸颊微红,偏过头冷哼,“你不过是说好话来哄我,我才不信你。”
似乎早知秦若芙会是这个反应,思雨笑意更甚,故意逗弄道:“思雨说的可都是实话,凭我家小姐的美貌,若是入了合欢宗,只怕宗内男子皆要拜倒在小姐裙下。”
这话倒是勾起了点秦若芙的兴致。
她扬起樱唇反问道:“那要是有男子不拜呢?”
“这……”
思雨压根没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作答。
“笨。”少女微抬下巴,娇艳的容颜被颈边一圈白色绒毛衬得雍容而高贵,她冷冷吐出一句话,语气轻蔑无比,“那你就杀了他。”
思雨恍然大悟,点头道:“不愧是小姐,也是,不能取悦小姐的男人,留着也是无用。”
她浑然不觉自己的想法有什么问题,更不觉得她家小姐哪里说得不对。
身为琅琊秦氏的二小姐,秦家众人的掌上明珠,自是金枝玉叶,尊贵无比,值得拥有这世上所有最好的东西。
当然,男人也是。
又过半月,主仆二人总算是到了益州,找了家客栈休息一晚后,又直奔合欢宗而去。
益州多山,山路更是纵横交错,易使人迷路。思雨眼尖,见山间有一劈柴老樵夫,忙御剑上前,询问道:“敢问大爷,这去合欢宗的路该怎么走?”
大爷到底是大爷,见是一美貌女子御剑而行,剑尾还缀了一矜贵少女,二人衣着打扮皆不似寻常人家,听口音又是外乡来的,心下瞬间就了然了。
这两个女娃娃怕不是为了春招来的。
各大门派每隔三年皆要招收新弟子,因在春日,便唤春招。这春招期间,益州山路上多得是各地来的年轻人,迷失在这山间找他问路的可不在少数。
随手把斧子嵌进身侧的树里,大爷用汗巾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往肩上一搭,操着蹩脚的官话道:“你两个小女娃是来春招的嘛?”
“是。”思雨耐着性子应付他的答非所问,实则非常着急,一心只想速速赶往合欢宗将小姐安顿下来。她又问一遍,“大爷你可知合欢宗怎么走?”
合欢宗?那可是与灵霄宗齐名的,他们益州顶顶好的两个门派之一,虽然实力不如灵霄宗,但胜在俊男美女如云,个个貌比谪仙。
一听是两大门派之一,大爷犹如触发了什么关键词,胸膛不自觉挺了挺。
身为老益州人,高低得摆个龙门阵唠唠这最有名的两个门派,给这些外乡人开开眼。
大爷摇头,现在的年轻人,可别就光知道合欢宗哪,他们益州的灵霄宗也是好得很。
回身,身后的山路一左一右各自延伸,是个岔路口。大爷干瘦的手指一指左边,“看那条路哈,那是……”
话音未落,一阵狂风“嗖”地窜了出去,大爷抻长了脖子也只能瞧见一道亮闪闪的剑影飞快消失在天边。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嘴巴则磕磕绊绊地把后半句话补完。
“往灵霄宗去的……”
大爷直愣愣扭过头,果不其然,两人已经不见了。
半晌,大爷粗犷的嗓音回荡在林子里,惊飞了树梢上的鸟——
“快回来!哎哟俩瓜娃子,这可咋个办嘛,合欢宗在边边那条路……”
……
思雨抱剑挡在自家小姐身边,将那俯身写字的娇小身形几乎罩了个严实,肃目巡睃。
周围男子或隐秘或明目张胆地向秦若芙投来视线,一概被她凶狠地瞪了回去。俨然一副母鸡护崽的模样,寸步不离地护着秦若芙。
秦若芙提笔在报名簿上落下自己清雅秀丽的字迹,将毛笔还给面前须眉皓白的老先生,回身拍拍思雨的肩。
“思雨,不用挡那么严实,万一把我的桃花也挡了就不好了。”
“是,小姐。”思雨面带犹豫,扫视一圈周围,迟疑着开口,“不过这些人……”
秦若芙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皱了皱眉。
怎么回事?
这里不是合欢宗吗?怎么眼前这群男子长得一个比一个……难以形容。
甚至可以说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几个好看的,大都歪瓜裂枣,和她想象中的美男子相去甚远。
有那么一瞬间,秦若芙怀疑自己恐怕不是身处合欢宗的山脚下,而是误入了她书房里的那本山海经图鉴。
“哈……”
一声细微的叹息传入她的耳朵。
“这些人长得可真是……”
这嗓音好似昆山玉碎,泠泠淙淙,因着距离不远,故可以一字不落地被她听见。懒散且带着些玩味,明目张胆地评价着这里所有人的相貌。
“各有各的抽象。”
虽然听不懂抽象是何意,但秦若芙听得出他戏谑的语气,想着竟然有人和自己一样看不下去这群人的长相,一时间涌起好奇。
她侧首,见一高挑身形站在不远处的槐树下,正目不斜视地盯着前方攒动的人群。
那人于她来说极高,须得仰头去看,而且只露了半张侧脸,偏偏那半张侧脸又被树叶罅隙间投下的阳光照着,简直亮得耀眼。
“不愧是小说世界啊,除了重要的主配角外,这些npc连个正常样貌都没有吗?”
“斗鸡眼就算了,还连心一字眉,媒婆痣就算了,上面还长了三根毛,香肠嘴就算了,还有一对招风耳……这给我干哪来了?灵霄宗要是连这些人都招,那也是这辈子有了。”
那人又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但秦若芙都没听进去,她正努力眯起眸子,试图在婆娑斑驳的树影里看清那人相貌。
“少爷!”一个小厮打扮的青年风风火火跑过来,又急停在那人身侧,隔开了秦若芙探究的视线。
与此同时——
“小姐,你在看什么呢?”
思雨放大的脸猝不及防出现在眼前,明亮的眸子眨了眨。
秦若芙不由愣了一下,等这愣神的功夫过去,她踮脚越过思雨再去看,槐树下那两人居然已经不见了。
罢了,也就是无聊间一时兴起。秦若芙也不纠结,对上思雨好奇的脸,摇头道:“没什么。”
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思雨指着远处一角落道:“小姐,反正也报完名了,我们去那边人少的地方躲躲吧。”
“好。”秦若芙同样难以忍受混扎在拥挤的人堆里,当下就迈步朝那处走去。
另一边,长龙似的队伍里,青年扶正被人挤歪的头巾,又掸了掸自个儿青衫上浮起的灰,亦步亦趋地跟在某道颀长的背影后面。
听见周围的乱哄哄的吵闹声,他皱着脸朝那背影小声地发牢骚,“少爷,这春招的人可真是多啊。”
“春招?这不会还有秋招吧?”
挟着轻笑的问话从前头传来。青年正要作答,哪料对方突然停下,他刹不住步子,一头攮了上去,撞得鼻梁骨生疼。
打眼一瞧,原来是报名的队伍已经轮到他家少爷了。
他从后面探头,便见十六岁的少年长臂一伸,右手一挥,意气风发地提笔,写下两个歪歪扭扭犹如蛆爬的小字——“沈寂”。
[垂耳兔头][垂耳兔头][垂耳兔头]
ps.男女主非完美型人设(甚至有点恶人向)预警,以及作者不会方言,请勿考究。
文案上女主的愚蠢体现在原著里为情所困的时候,遇到和男二相关强行降智,就是恋爱脑的意思(仅限原著,男主穿越过来后会慢慢改变捏)
求预收《你醒啦,龙傲天》
文案:闻念蕊穿进了某点男频文里。为了回家,她必须要扮演龙傲天男主霍初的柔弱白月光,等他彻底爱上她时,再为了反派,将他捅伤并推下悬崖。待他修炼成仙卷土重来,大开后宫狠狠打脸所有人,她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蛰伏十年,闻念蕊如愿看到霍初为她深陷情网而不自知。
她丢下的玉佩,他妥帖藏好;她与反派谈情,他双眸晦暗;她假装熟睡,他的手欲触碰却又收回……霍初所有的挣扎与心动,都被她冷眼旁观,心知肚明。
美人三分戏,演到你流泪。闻念蕊自得于自己精湛的演技,仅靠装出来的柔弱善良就俘获了霍初的心,而且只剩最后一场捅穿他的戏,她就圆满杀青了。
悬崖边,霍初神色悲戚,爱与恨交织,一滴泪划过脸颊。
闻念蕊小手一抖,刀子捅得深了点……
霍初,卒,享年十八。
*
霍初在八岁那年被闻念蕊捡回家,成了她的贴身侍卫。
人人都道闻家小姐娇靥若春桃,心善无暇。只可惜身子骨偏弱,是个走两步都得咳三声的病美人。
世人偏爱她,唯独他格外厌恶她。因为只有他知道,那些表面姿态不过是她装出来的。美丽之下,是矜骄自负的性子,善良背面,是故作姿态的伪善。
闻家小姐,恶劣而庸俗,喜欢玩弄人心。
霍初想,他绝不可能喜欢这样一个人。
而且闻念蕊已经有了心上人,那人与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更是惊才风逸的修真界新秀。
可不知何时,闻念蕊使唤他做事,他不再觉得麻烦;掩帕咳嗽一声,他的心会跟着抽痛;给青梅写信,他恨不得亲手撕碎……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直到闻念蕊为了心上人将他捅死,爱死恨生,终将霍初变成了纪轻尘。
*
男主死了,闻念蕊功亏一篑,最终病死。
好消息:她死而复生了,改头换面成了俞诗。
坏消息:任务还没结束,而且换了个攻略对象——纪轻尘。
同样手拿龙傲天剧本,不同的是,纪轻尘喜怒不定,没有善恶观,比起攻略,闻念蕊觉得自己更像在求生。每日任务目标:从纪轻尘手里活下来。
*
纪轻尘是第一个认出闻念蕊的人,只可惜,他曾经的白月光并没有认出他,而且居然还妄想接近他,得到他的爱。
纪轻尘冷嗤: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人怎么可能栽在同一个坑里两次呢?
伪白莲柔弱女主X被女主当狗训的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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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哈喽小瘸子,你就是我要攻略的男反派是吧?”
“呵,又一个穿越者。”
“你怎么知道的?”
“在你之前,这座宅子里已经死了三百个人了。她们每一个都说要攻略我。”
“等等,先别杀我,跟你打个商量。你也不想被攻略是吧?”
“是啊,所以你要怎么做?”
“你死了,不就不用被攻略了。不好意思啦,我不想攻略你,只想杀了你。”
“……”
奇怪,我明明杀了他的,为什么他还是无处不在呢。
道观里俊美的神像是他,井里水淋淋的腐尸是他,棺材里苍白的新郎是他,山中修炼的蛇妖是他,一直跟在我身后的……那个不说话的少年也是他。
成仙是一场骗局,因为就连仙,也是他。
当我飞升时,日月并行,我看见血色的天空,诡谲的异象,星星仿佛顷刻便要坠落。
这个世界终于撕下伪装,疮痍的大地上,放眼皆是血肉尸块,不断地蠕动,蠕动,最后拼作一座人形的山。
然后山伸出手,抓住我,一口吞下。
再次醒来,我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笑:“第三百零一个。”
“什么?”
我觉得奇怪,好像有什么事情被我遗忘了。但不重要了,我悄无声息地拿出匕首,想结果了眼前的男人。
忽地,视野闪了一下,恍惚间我看见面前俊美而阴郁的脸旋转扭曲,是一块跳动着的肉。红色的,没有五官。
我想了想,收回匕首,向他伸手:“哈喽小瘸子,你就是我要攻略的男反派是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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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