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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情歌 第7章 于蓝,又见面了

作者:化十草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4 00:54:02 来源:文学城

电话里,于天还在说着这件事给于蓝事业带来的不好影响,喋喋不休。

“三哥。”我叫了他一声。

电话那头的声音戛然而止。

我和他们的感情并不深,既然他已经不顾我的感受了,那我也不必要在乎这点几乎为零的情面。

我从没有和于天说过这么多话。

“三哥,我和于蓝在一起很久了,这次的事只是我们的关系提前暴露了而已,我知道这件事对于蓝事业的影响,但我是不会分手的。作为妹妹,我

望你们支持我们的爱情。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除了性别,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而且,性别也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

“丁青!”于天似是被我惹恼了,“你知不知道这对于蓝的事业有多大打击?同性恋是不合法的……”

于天后面说什么我有些听不清了,我直接挂了电话。

耳朵又出现短暂的耳鸣,就像我的爱情刚尝到甜头,就要迎来审判一样悲哀。

我的抑郁症依旧存在。

这些年来,我一直背着所有人在偷偷吃药。

于蓝曾撞见过几次,但我骗了她,说那是维C。

我不知道于蓝信了没,但她后来的确没再打扰过我了。

“于蓝,你真的爱我吗?”我喃喃自语,把手机放在了床头柜上。

你会不会因为这个和我分手呢?

于蓝,你真的爱我吗?

怀疑就像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从阴暗的漆黑的角落里爬出,缓缓钻入我千疮百孔的心脏,当毒素蔓延至全身上下,我就死在了这条毒蛇的獠牙下。

“丁青,快过来吃早餐,再不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于蓝早已坐在了餐桌前,捧着瘦肉

粥细细品尝。

我收回思绪,边解围裙边走过去。

“来了,于蓝。”

*

网上的舆论持续发酵,于蓝直到晚上才打开社交平台发了声明:

本人初恋白月光,喜欢得不得了,大家不要吓到我家学神!

她配了一张我们的牵手图,手上的戒指特别显眼。

这份声明是于蓝一向的风格,但我还是没想到她会这么称呼我。

心里的刚冒出来的疑虑不由的被打消,我仿佛被甜蜜包裹着。

我的资料在网上已快被扒的差不多了,除我和于蓝是异父异母的姐妹这点外。

网友一:于蓝女朋友和她女朋友是一个高中的,这是真的!因为本人有幸和她们同届。这是真·学神!

网友二:这颜这手!磕了磕了!

网友三:于蓝不是早就公开出柜了吗?听说她不接吻戏,肯定是因为女朋友呀,不愧是总攻大人!

网友四:楼上,我觉得于蓝没学神攻!

网友五: 1

……

大多数评论还是祝福我们的,于蓝的粉丝也有逐渐上涨的趋势。

我悄悄注册了一个吃瓜小号,加入了一个超话,叫“蓝老师和她的小娇妻”。

超话里更活跃,我看到了好几篇虚假性十足的同人文。

这些同人文中,于蓝的总攻形象屹立不倒,我则成了清冷受。

我一时好奇,不小心点进了群列表,发现鹿明月的账号名赫然在列,还是创建超话的那个!

我悄悄截图保存,然后“手滑”发给了鹿明月。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她眼里我是娇妻那一类的。

“叮铃!”

鹿明月的电话下一秒就打过来了,速度之快,让我怀疑她正守在屏幕前。

我按下接听键,鹿明月的求饶声有些贱兮兮的:

“青青姐饶命啊,小月亮只是喜欢磕CP而已,她有什么错呢!青青姐,有糖就该一起吃啊!”

由于我开了免提,于蓝听到声音也凑了过来。

“什么磕CP?什么狗粮?”

我无奈,把那个超话给她看。

“她说的没错呀!”于蓝的反应与我不同,她甚至打开了相册,“等着小月亮,蓝老师这就给你发糖!”

“喔耶!”鹿明月兴奋的叫了起来,喜悦通过无线电传播到电话这头,“蓝老师万岁,总攻总攻!”

不多时,于蓝加入了那个超话,用大号发了我们的好几张合照,几乎都是鹿明月拍的。

因为鹿明月学摄影和导演的,她的拍照技术深受于蓝青睐,于蓝还说要给她的处女作客串一波。

那些合照由于是于蓝本人所发,影响力很快就表现出来了。

但结果很令于蓝失望,因为她的总攻形象被她亲手毁了。

照片里我大多穿着偏中性风的衣服,于蓝除了和我一起穿情侣装的那几张外,多是可爱的裙子,打扮也是十分的甜美,尤其是那件粉色吊带裙。

那一张照片里,我穿了衬衫,表情也有点冷。

网友也不禁开起了玩笑:

网友一:总攻形象崩塌瞬间!总攻攻不过女朋友。

网友二:学神才是真的攻!不过学神怎么都不笑?难道天才都这样?

网友三:于蓝:早知道就不发了,现在撤回还来得及咩~

网友四:蓝老师,我愿意为了你嫁给你老婆!!!!

网友五:正主亲自下场发糖,本cp粉爽了!!!

……

于蓝此刻已经扔掉手机,忧怨的缩在角落拔那盆盆栽了。

鹿明月也傻了眼,“不是蓝老师,说好的总攻呢?我平时看青青姐气场也没这么强啊……”

“这不是我要的结果……”于蓝抱怨道,然后朝我撒娇,“丁青,你是爱于蓝的对吧,你一定不想让她伤心对吧……”

好吧,我依旧抵抗不了于蓝的撒娇。

“怎么做?”我无奈扶额,问到。

于蓝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突然有了活力,抹了把不存在的眼泪,举起手机,“拍照!”

电话那头的鹿明月一激灵,“刚刚那位…是姬圈总攻蓝老师?”

她听完于蓝撒娇的声音后,滤镜崩了一地。

“我纯‘鹿’人啊……这也中枪……”

“小月亮,你的总攻蓝老师即将上线,快点过来帮她重振雄风!”于蓝转了调,一本正经地开口。

最终,在于蓝的美貌攻势下,我换了件很少穿的青色连衣裙,但于蓝仍觉不够,让我穿了她的一件粉色吊带裙,

她则换了件白衬衫。

好吧,是那张合照的翻版。

鹿明月在看到我们这副打扮后,强大的粉丝滤镜又回来了,一个劲儿的喊着“青出于蓝”。

不明白什么意思。

在她的指导下,我们拍了一组图,衣服不重样。

只是我和于蓝都是穿着对方的衣服。

我被迫微笑了一个下午,脸都快笑僵了。

头发还挽了起来,用一个很粉很可爱的毛绒绒发卡做装饰,又或是披散着,戴一个蓝色发箍。

于蓝的发型是鹿明月亲自操刀,怎么优雅怎么来。

于蓝说,她最喜欢壁咚那张图,因为那张图她气场全开,特强势。

于蓝喜欢就好。

那一组合照,于蓝是晚上发的,并配文:

学神怎么这么可爱!疯狂心动!

结果如于蓝所料,她的总攻形象得到了维护:

网友一:高举蓝攻大旗,学神就应该躺下了【猥琐脸】

网友二:总攻!大总攻!蓝老师可以发接吻图吗?孩子想吃狗粮……

网友三:学神的衣服怎么那么像于蓝的,于蓝的衣服怎么像学神的?悟了悟了。

网友四:楼上,你发现了盲点~

网友五学神好可爱,想抱走……

于蓝回复:不可以喔,这是我的宝贝。

……

我一条一条的翻看着评论,发现于蓝和她们互动的很频繁,超话里极其热闹。

于蓝躺在床上,举着手机,笑容逐渐放肆,“青青~可以接吻吗?”

她的声音变得好甜,夹得有点过分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发接吻图。

虽然我在感情上看得开,但我内心其实有点保守,所以我拒绝的很坚定。

于蓝抱着我的腰卖萌也不行。

这几天的爆料没有使于蓝事业受挫,反而涨了一波CP粉。

于家人虽然依旧对我们的关系有偏见,但无可奈何,索性放任不管。

当然,仅限于此。他们对我,一直都是保持敬而远之的状态。

在这么多年来都是这样子,有时候,我都快误以为我是个上门要饭的乞丐了。

自从我开始实习后,于家传的钱,我就没动过了。

相反,他们十分关注于蓝的事业,宣传时砸了不少钱。而于蓝的剧反响一直不错,收益颇丰,投资不亏。

鹿明月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推出了她的处女作,是当下流行的攻略题材。

于蓝零片酬客串了一个恶毒女配角的角色。

原本鹿明月是安排她演温柔白月光的,但于蓝说她要挑战点新奇的角色,就选了这个。

这个角色出场很少,但分量很重,因为大结局还在,算幕后操盘手吧。

由于原创剧本,这部剧吸引了观众眼球,加上于蓝的客串,这部剧很快就火了。

但也有人怀疑于蓝加戏。于蓝还没发声,鹿明月倒是亲自下场反黑了。

导演鹿明月:拜托,同志们,本剧一共三十集,每集四十多分钟,蓝老师总共出场半小时,这也算加戏?多学点知识吧!

热评是:学神教你学数学。

于是,我和于蓝当初的那些事又被

挖出来一遍。

同年,于蓝主演的电视剧火出圈,她荣获最佳女演员奖。

颁奖那晚,她很美。

我那有一个重要的项目,没办法准时去接她。

事后于蓝向我要了点小小的补偿。

她说:“丁青,我们做吧。”

她向我炫耀了一下她修长的手指以及剪得干净整齐的指甲。

我的抑郁症略有好转。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与上辈子相比,好的不止一星半点。

就好像那个执着了一辈子的答案,在今天终于被放下了。

我们去国外登记结婚,举行了婚礼。

三十岁生日那天,于蓝得到了影后桂冠。

我们在自己的公寓里度过了这难忘的一天。

我们没有像上辈子那样住在A市的别墅里,我这一次逃离了那个杂物间。

逃离了那片漆黑、狭窄的天地,迎来了我的光明。

那天晚上,秋风带着冷气,月亮高悬于天空,星光点点,城市里难得一见的唯美夜景出现在了我三十岁那天。

我猜上一次三十岁生日那晚的夜空没有这么美。

于蓝在睡梦中说了句梦话,也有可能是心里话,她说:

丁青,爱你,没有理由。

这一次,我等了三十年的星星重新亮了。

我以前时常在想,一个人的人生总是充满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那什么时候才会遇见自己真心喜的人或物?

在我人生的前十八年,我的世界一片黑暗,

我带着我仅剩的那点儿信念和决心,踽踽独行,上下求索。

直到我看见于蓝。

一个充满活力的人。

她是活生生的人,洋溢着青春与活力。

和我完全相反。

命运仿佛为我们单独划出一个世界。

像两条本不重合的平行线,其中一条偏离了轨迹,从此它们有了交点,在某个时间,恰好相遇。

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我爱她,她身上值得我羡慕的、追求的东西太多了。

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爱我。

可是于蓝,你真的爱我吗?这句话我问了两辈子,上百次的回答中,我如愿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三十岁这天,我迎来了名为救赎的雨。

她名叫于蓝,青于蓝而胜于蓝的于蓝。

我的世界从这时彻底光明。

从此再未黯淡。

第一次写的第一人称短篇救赎文,很不成熟,但手痒难耐,还是写了。

打算一年后发出,今天是2024年11月3日星期日,特此记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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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于蓝,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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