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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王爷不好当 第9章 第 9 章

作者:thaty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5-21 07:59:26 来源:文学城

009

乌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就一床小薄褥子垫着,天天睡硬地板上。

且这房里虫子挺多的,虽然现在外头很冷,可他屋里暖和啊,多少会有虫子。余霁睡前,侍女都细细整理了床铺,将帐子从头到尾都熏好了。白天时,有个侍女就专门拿个大扇子站旁边,她可不是大冬天扇凉,是赶虫子的。

看他那么睡了两天,余霁就做梦都是现代看见的,虫子爬进耳朵的案例。

对听话懂事的孩子,余霁实在没法狠心——熊孩子就算了。

孩子是青春健康的生命,乌墨也是个努力挣扎着活下来的生命。

余霁就让他进屋里了,还让婢女给了他一床小褥子,让他睡脚踏上。余霁也想过是不是要让乌墨躺床上来,可那时候他已经被启蒙了一段时间,这想法只是刚起来,就让他抽走了。

这世界没三百千,所以,他启蒙的是《尔雅》《论语》和《礼记》,之所以说是三部都是启蒙,因为崔小熊不是盯着哪一部从头讲到尾巴,他是掺杂着的,偶尔还会加几个他自己知道的小故事。

他的启蒙很差,余霁才两岁半,幼儿园都得上小班。崔小熊教的都是些艰涩拗口的东西,写字倒是也教,却是放在后头的。

余霁都学得头昏脑胀,完全靠一个成年人的毅力,记下来拿着书简回去学——幸亏文字就是繁体字,不是大篆小篆,否则余霁彻底完蛋。

所有这些光怪陆离的启蒙故事,都是他在告诉余霁“人生而有别”“天生注定”。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然后余霁才知道,踩人烧衣服的谢糜,已经是个大好人了。

岐阳的世家吃人,真吃人。

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他宴请好友,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放在羹汤里,端给了好友。好友高呼“善!”,把羹汤和眼珠子喝了,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他家境贫寒,他有一个好友病了,非常想吃肉。张端康回去后,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子,端给好友吃,好友吃后,病情好转,他还想再吃。张端康就将妻子也杀了,好友果然病愈。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又被人诬陷而亡,正是他这位好友,杀死了他的仇敌,为张端康报了仇。又为一佳话。

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下辈子去。

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食欲,他回去后趴床上,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他头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前头有一段太子丹宴请荆轲,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太子丹要将侍女送他,荆轲道“不,我只喜欢她的手”,于是太子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下来,送给了荆轲。

他看得毛骨悚然,一直把荆轲当成反派角色,坚定站在始皇帝那一边。后来莫名其妙很多人说荆轲如何伟大,能杀始皇帝没杀成——把电影和历史搞混了。他去反驳这些人的,还被说是不合群,没三观。

说起来,他也算是在两个时代同被斥责为没三观了。

现在他根据这个时代人的逻辑,明白他们这么干的想法了。

被吃的,都是“财产”,无论奴婢,或妻与子,在这个讲究纲常的世界里,都是属于主人或父亲的。

你要让我给你卖命,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把你最珍贵的财产……为我毁掉吧。

当对方真这么做了,我就要“士为知己者死”了。

至于五代皇帝杀戮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视为暴君?因为他杀的不只是奴,还有民,甚至上升到了世家的阶层。比如刘菽,虽然他是归附的杂胡,但他确实已经被世家接受,勉强算是个岐阳的小世家了。类似刘菽的还有不少。

五代皇帝只因取乐,便灭其全族,严重超出了世家的忍受范围。放纵游侠入“猎场”,很可能也有世家在后推动。

这世界真可怕。虽然有健康的身体,但余霁一天比一天更怀念现代,他仿佛活在恶鬼的巢穴里。

老天爷,你换个龙傲天过来吧……

余霁想:我还是没有勇气,而且无比虚伪。

因为他没有选择去对抗,而是选择了伪装。

他也因此不敢让乌墨到榻上了,毕竟现在周围人都担心他的三观,一旦越界行为被发现,这孩子很可能被当典型了。

他也努力在面对崔小熊的教育时,表现出理解与乖巧。可崔小熊不知道是不是教上瘾了,在余霁端正态度后,他依旧不断地给他举各种例子。

这一天,让他讲到了烹子献糜的事儿上——易牙把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后来齐桓公正是被易牙与其同僚饿死。

崔小熊对余霁教导着:“易牙,一个庖厨罢了,就该让他去灶台上烧火,怎么能让他管理国政呢?他献子之举确实豪迈,桓公赏赐无错,可让他做最大的庖厨便够了……”

他在大说特说,余霁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恍惚间,他鲜红的喉咙变成了一个血洞,那条舌头化成一条毒蛇,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扭曲成了两个字——吃人。

“豪迈个吊!!!”余霁嚎叫一声,抓起了跟前的茶杯,抡圆了,扔崔小熊脸上了。

[愤怒]大趾:老子的容忍是有限度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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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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